中國網財經1月8日訊 (記者 裏豫 趙戎 鄧玉蕊)以電子産品研發、銷售為主業的湖北上市公司力源資訊(300184.SZ)日前被捲入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原委員孫小波受賄案中。司法判決書顯示,力源資訊董事長為請孫小波在評審時給予關照,在上會前一天送給孫人民幣20萬元。目前力源資訊還未就此事向公眾披露資訊。
記者發現,力源資訊自2011年上市後,業績連續“變臉”,凈利潤及現金流下降幅度驚人。
上會前求關照 董事長行賄20萬
孫小波受賄一、二審刑事判決書裏介紹了力源資訊董事長向孫行賄的細節:2010 年 12 月,擬上市企業武漢力源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為了 IPO 申請能通過發審委會議審核,于該公司上會前的一天,公司董事長趙馬克在北京市金融街附近的一家飯店請托孫小波在評審該公司時給予關照,送給被告人孫小波人民幣 20 萬元。
孫小波在庭審中對此供認不諱並自願認罪,並有證人證言、擬上市公司相關材料,營業執照、法人證明、中國證監會相關文件等系列證據佐證,貴州省錦屏縣人民檢察院對該啟事實予以認定。
上市後利潤、現金流持續“變臉”
資料顯示,力源資訊2010年實現的凈利潤為2956.89萬元;2011年上市後,當年凈利潤為2419.79萬元,相比上市前下降了18.16%;2012年下降幅度繼續擴大,僅得1532.77萬元的凈利潤,與2011年相比下降比例為36.66%。
力源資訊上市後的現金流“變臉”更加離譜:2010年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669.03萬元,到了2011年卻為負的2875.04萬元,下降幅度高達161.58%。
而近來力源資訊的財務數據也不容樂觀。據2019年三季報顯示,力源資訊2019年前三季度凈利潤同比下降了22.27%。在三季報中,力源資訊的投資收益下降了102.72%,由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也同比下降了115.59%。
是否構成行賄罪還需司法認定
法律界專家對記者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行賄罪的相關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構成行賄罪。如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構成行賄罪。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所以,具體犯罪認定和處罰,還需司法機關根據具體案情事實、具體情況予以認定。
上市公司仍未披露相關資訊
而對於該起行賄事件,力源資訊目前還未進行披露。中國網財經就此事致電力源資訊董秘辦對方表示稍後回復,但截至稿件發佈,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在孫小波受賄案所涉上市公司名單中,記者發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廣東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向孫小波行賄100萬元人民幣和20萬港幣欲求關照,但此後被媒體曝光出業績造假,不久證監會終止該公司的發行上市申請。
(責任編輯:趙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