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百度就該公司副總裁謝廣軍女兒“開盒”事件發佈聲明,稱“開盒”資訊來自海外的“社工庫”——一個通過非法手段收集個人隱私資訊的數據庫。百度在聲明中表示,“百度堅決譴責這種竊取和公開他人隱私的網路暴力行為,百度對於任何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都是零容忍”。
近年來,“開盒挂人”成為一種頻發的網路違法現象,不法分子通過技術入侵等非法手段,獲取公民敏感個人資訊,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住址、通話記錄及生物識別數據,並在社交平臺公開這些資訊“挂人”,進而實施系統性網路攻擊。“開盒挂人”現象引發公眾對個人隱私資訊保護的擔憂。
當“開盒”成為網暴工具
“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公佈我和孩子的資訊,我非常擔憂家人的安全。”近日,家住四川成都的家暴受害者謝某梅告訴記者,她遭遇了不法分子的“開盒挂人”。
此前,謝某梅因控訴前夫賀某陽家暴進入公眾視野。去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賀某陽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個月,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依法支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謝某梅訴訟請求共計人民幣37萬餘元。
謝某梅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之前已有個別自媒體博主對她進行攻擊,今年1月3日她開始直播帶貨後,網暴愈演愈烈。
“我的身體狀況無法幹超出體能的重活累活。”謝某梅説,參與直播帶貨,是因為需要支付看病治療費用和撫養年幼的女兒。而現在,“開盒挂人”給她的生活造成嚴重困擾,網暴者曬出了她家的戶口本、她的身份證正反面資訊,以及女兒的照片。在一些聊天群內,有不少人對她進行侮辱性評價和發佈不實言論。
謝某梅的社交賬號涌入許多謾罵資訊,女兒外出時會被人認出,這讓她在遭受家暴之後,受到二次傷害。現在,她很擔心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她選擇拿起法律武器,向警方報案。2月22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對此事立案調查。
誰在餵養“開盒挂人”數據庫
這些被洩露的個人資訊從何而來?在百度公司就謝廣軍女兒“開盒”事件的聲明中,提到了“社工庫”這一來源。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到自媒體博主川烈,他因為經常揭露網路詐騙套路,而飽受“開盒”網暴困擾。
“‘社工庫’是不法分子掌握的存有大量公民個人資訊的系列數據庫。”川烈表示,“開盒”是一環接一環的,只要掌握被“開盒”者的社交賬號,就能通過“社工庫”獲得其手機號、身份證號,甚至了解其家庭關係。
3月21日,記者在多個“社工庫”群組中看到,可供查詢的資訊五花八門,“50元可查單人戶口,400元查全家,500元查外賣地址、開房記錄,2000元能通過手機號查定位……”通過某“社工庫”機器人客服可獲取包括電話、性別、身份證號碼在內的各類隱私資訊。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群組公然招募快遞、銀行等機構內部人員及公職人員,以“合作安全,無憂賺錢”為誘餌構建資訊供應鏈。
3月18日,公安部公佈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甘肅省張掖市公安機關偵破的“1·2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顯示,2023年2月以來,以李某飛為首的犯罪團夥勾結快遞行業工作人員,利用技術手段竊取快遞訂單相關個人資訊,並出售牟利。2024年3月,甘肅張掖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查明涉案金額300余萬元。公安部在此案基礎上,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集群打擊,共打掉犯罪團夥12個,抓獲犯罪嫌疑人65名。
以法律為武器整治“開盒挂人”亂象
“‘開盒挂人’行為主要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現行法律對此已有相應規定。”北京郵電大學網際網路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謝永江表示,侵權人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謝永江説,在民事訴訟層面,受害人可對“開盒”者主張隱私權侵權賠償。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規定,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行為。組織“人肉搜索”,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定罪處罰;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釋規定,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金。”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玉霞提示。
一些“開盒”者是未成年人,他們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張玉霞表示,根據刑法對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謝永江認為,針對“開盒”這類新型網路暴力,可通過司法解釋明確適用罪名,細化入刑標準,統一審判規則;對於情節較輕不構成犯罪的,可完善信用懲戒規則,讓行為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張玉霞提醒,平臺應對存儲在數據庫中的公民敏感資訊(如密碼、身份證號)進行加密,防止數據被竊取。僅允許必要工作人員訪問客戶資訊,並根據職責分配不同的許可權級別,對訪問敏感數據的員工啟用多因素認證,增加安全性;對於瀏覽客戶資訊的操作,保留瀏覽痕跡,可進行追責倒查;定期對系統進行安全掃描,發現並修復潛在漏洞。
“對於網路治理,技術是基礎,法律是保障,有必要不斷提升‘技術+法律’綜合治理水準。”謝永江呼籲平臺切實履行網路資訊生態治理主體責任和法律義務,基於當前的技術發展水準,採取必要技術手段阻斷違法和不良資訊發佈和傳播。針對網民,特別是未成年人,應加強網路素養教育,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共同構建和諧網路空間。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