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市迎來政策“大禮包”。3月21日,中國結算連發三個通知,分別涉及試點開展信用債ETF回購、拓寬受信用保護債券回購範圍、暫免部分債券登記結算費用,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支援力度。
這三個通知分別為《中國結算關於信用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産品試點開展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結算關於發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受信用保護債券質押式回購管理暫行辦法(2025年修訂版)〉的通知》和《中國結算關於暫免收取部分債券登記結算費用的通知》。
其中,《中國結算關於信用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産品試點開展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信用債ETF産品,試點開展交易所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並明確了資格標準、申請與受理程式及持續期管理要求等事項。
根據《中國結算關於信用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産品試點開展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信用債基金産品申請作為回購擔保品開展回購業務的,應當在基金産品投資標的、投資運作、投資標的的信用債發行人、做市商、資産凈值等方面符合一定的要求。
比如,投資標的的信用債發行人不少於30家,單一行業(以證監會門類行業分類)債券規模佔比不超過30%,單一發行人債券規模佔比不超過10%,債券規模按基金資産實際持倉規模計算;基金産品的做市商或流動性服務商家數不少於5家;基金産品資産凈值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等。
“這是自2013年開展政府債ETF回購創新後,中國結算積極推進基金産品回購試點的新舉措。”業內人士表示,此舉滿足了市場對信用債ETF入庫開展回購交易的需要,有助於提高信用債ETF産品的流動性、吸引力和交易活躍度,推動交易所債券做市交易等二級市場建設;有助於支援交易所信用債市場買方建設,吸引長期資金入市,支援更多企業主體債券發行融資,降低發行融資成本,更好發揮交易所信用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服務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務中小民營企業的功能作用。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受信用保護債券質押式回購管理暫行辦法》適當放寬了開展受信用保護回購業務的發行人主體評級要求。這是受信用保護回購業務于2021年正式推出、2022年適當放寬相關科創債券、民企債券發行人主體評級要求之後,再次放寬受信用保護回購擔保品範圍至主體AA級債券,更好滿足了更廣大中小民營企業債券回購需求。
據悉,受信用保護回購業務推出以來,截至目前已有11家大型證券公司和信用增進公司申請成為合格創設機構,有力支援了60多家企業發行超過1000億元的債券融資,發揮信用保護工具便利中小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服務支援實體經濟的作用。
業內人士稱,相關舉措促進了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發展,切實發揮了交易所債券回購市場便利、高效的優勢,進一步便利發行人債券融資。
根據《中國結算關於暫免收取部分債券登記費用的通知》,中國結算明確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暫免收取綠色公司債券、科技創新公司債券發行人服務費,並繼續暫免收取民營企業公司債券發行人服務費及債券結算費。
業內人士稱,此次擴大暫免相關債券發行人服務費範圍,有利於進一步降低債券發行人融資成本,發揮金融對科技創新、綠色低碳和民營企業融資的支援作用;繼續暫免債券結算費,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有利於提高市場活力,更好發揮交易所債券市場功能。
下一步,中國結算將穩妥做好信用債ETF入庫及持續期管理相關工作,積極優化市場服務與業務管理。同時,積極研究完善受信用保護回購業務,持續做好受信用保護回購業務服務保障工作,進一步發揮好受信用保護回購服務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與證券交易所等相關各方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不斷健全交易所債券市場制度建設,為廣大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便利的融資環境。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