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轉公司發佈2016年行情資訊許可使用有關事項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3-03 18:10:47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金易子
中國網財經3月3日訊 全國股轉系統今日發佈《關於辦理2016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許可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在總結2015年行情資訊許可使用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行情資訊許可使用的申請材料進行了部分調整。
通知如下:
各市場參與主體:
為規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轉系統)行情資訊的發佈、使用和傳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在總結2015年行情資訊許可使用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對行情資訊許可使用的申請材料進行了部分調整,現將2016年行情資訊許可使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股轉系統的行情資訊實行許可使用模式,任何希望使用全國股轉系統行情資訊的機構均須依照本通知的規定提出申請,辦理有關使用許可。未經全國股轉公司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佈、使用和傳播全國股轉系統行情資訊。
二、全國股轉系統的行情資訊包括即時行情與延時行情。即時行情是指與全國股轉系統交易支援平臺所顯示的行情基本同步的市場行情,延時行情是指除即時行情以外的其他行情。全國股轉公司對即時行情和延時行情實行分類收費,申請行情資訊許可的機構應明確申請使用資訊的種類。
三、申請行情資訊許可使用,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公司法人資格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註冊資金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具備為市場提供可靠服務的能力;
(三)申請人、申請人的控股股東及申請人控股的公司近三年無違法經營記錄;
(四)全國股轉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行情資訊許可使用的,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許可使用申請業務辦理流程》(附件1)的具體辦理流程進行操作,並向全國股轉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許可使用業務申請表》(加蓋公章及騎縫章,見附件2);
(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數據申請表》(加蓋公章,見附件3);
(三)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四)申請人及其控股股東、控股公司近三年無違法經營記錄的承諾書(加蓋公章,模板見附件4);
五、全國股轉公司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評估,材料齊全的,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反饋評估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見。評估合格的申請人可與全國股轉公司簽訂資訊許可使用協議。評估不合格的申請人,可在完善相關申請材料後再次申請。
六、申請人與全國股轉公司簽訂資訊許可使用協議之後,應向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申請辦理行情資訊接入,具體辦理要求以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的規定為準。
七、與全國股轉公司完成資訊許可使用協議簽署工作的資訊經營者,需分別在本年度6月30日、12月31日前10個工作日內,向全國股轉公司提交《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使用情況反饋説明》(見附件5),向全國股轉公司反饋近一個協議期內資訊使用者對行情資訊的使用情況。
八、此前已經與全國股轉公司簽署資訊許可使用協議,希望申請續簽協議的,如申請人經營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且申請事項不變的,只需提交《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使用情況反饋説明》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許可使用協議續簽申請》(見附件6),無需再提交第四條中(一)至(四)項材料。
附件: 1.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許可使用申請業務辦理流程
2.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許可使用業務申請表
3.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數據申請表
4. 承諾書
5.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使用情況反饋説明
6.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行情資訊許可使用協議續簽申請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