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煥寧任安監總局局長 曾為天津爆炸事故調查組長
- 發佈時間:2015-10-30 15:58:5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吳起龍
中國網財經10月30日訊 據國家政府網消息,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楊煥寧的公安部副部長職務,任命為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
8月12日晚,天津濱海新區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事故發生後,國務院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由公安部牽頭,有關部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參加,並聘請有關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楊煥寧擔任調查組組長。
8月19日,楊煥寧在天津港爆炸事故調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調查工作要講原則、講效率,只要涉及事故原因、事故責任的,不管涉及誰、不管有什麼背景,都要查清、查細,一查到底,確保調查結論經得起科學的檢驗、法律的檢驗和歷史的檢驗,給黨和人民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此外,國務院還任命周學文為水利部副部長;任命陳雨露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任命方星海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任命于春孝為國家鐵路局副局長;任命岳中明為黃河水利委員會主任。同時,免去翁孟勇的交通運輸部副部長職務;免去蔡其華(女)的水利部副部長職務;免去孫志剛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劉新華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免去陳雨露的中國人民大學校長職務。
楊煥寧
個人履歷:
1975.10——1978.06在山東省聊城縣朱老莊公社插隊;
1978.06——1979.09解放軍濟南軍區空軍四站修理廠工人;
1979.09——1983.08在西南政法學院刑偵專業學習;
1983.08——1989.12公安部刑事偵察局辦公室幹部、副主任科員(其間:1986.09—1989.07在中央黨校培訓部研究生班學習);
1989.12——1993.02公安部刑事偵察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間:1992.02—1993.02挂職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3.02——1996.05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
1996.05——2001.01公安部部長助理、黨委委員兼辦公廳主任;
2001.01——2003.03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1997.09—2001.07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學習);
2003.03——2005.01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中央西藏工作協調小組成員,中央對外宣傳工作領導小組成員(2004.05);
2005.01——2008.05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8.05——2015.10公安部常務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2009年兼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5.10——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年4月和2008年6月兩次被晉陞為副總警監警銜。
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2015年10月14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召開幹部大會,宣佈中央關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主要負責人調整的決定:楊煥寧任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