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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銷售汽油不加清凈劑最高罰10萬

  • 發佈時間:2014-09-26 15:11:00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北京市環保局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汽油清凈性抽查抽測,發現存在違法的單位將按照《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條款給予最高10萬元的處罰,並向社會公開曝光。記者了解到,本市銷售的汽油均必須添加清凈劑,其作用基本與一些加油站熱銷的“燃油寶”類添加劑一致,因此市民無需再購買“燃油寶”。

  今年3月1日實施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要求:本市銷售的車用燃料應當達到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準,並按照規定添加車用油品清凈劑。否則,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經營資質。

  環保專家介紹,隨著汽車技術的不斷發展,對發動機的清潔要求也越來越高。即使是品質良好的汽油,燃燒後也會形成沉積物,從而影響發動機性能,增加發動機尾氣排放。車用燃料中加入清凈劑後,可清除發動機內積碳,使燃油充分燃燒,最重要的是可以降低汽車尾氣排放中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濃度,從而能夠有效減少空氣中的PM2.5,“這些功能基本上與目前一些加油站銷售的‘燃油寶’添加劑是一樣的,市民在正規加油站加油完全不必再買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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