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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品質安全事故約40%存在違法轉包等行為

  • 發佈時間:2014-09-26 11:01:04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網財經9月26日訊 今日,國新辦就“工程品質治理兩年行動”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建築市場監管司司長吳慧娟在發佈會上表示,據統計,所有發生重大品質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著違法發包、轉包、分包、挂靠等行為。

  吳慧娟表示,建築市場轉包、違法分包和挂靠的行為是多年頑疾,給工程品質帶來極大隱患,拖欠務工人員工資、拖欠工程款等問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已經到非下狠手治理不可地步。

  吳慧娟指出,現行法律法規對轉包、違法分包和挂靠缺乏可操作性,住建部此次重新制定了關於轉包違法分包的認定查處辦法,還將建設部原來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124號令進行修訂。查處辦法,部令的修訂,主要從幾個方面跟以往相比有新的內容:

  第一,明確了轉包、違法分包、挂靠、違法發包的具體情形。違法分包明確列出8種情形,挂靠列出8種情形,轉包列出7種情形,違法分包也明確8種情形。

  第二,處罰有新的規定。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罰款上升到工程合同額的0.5-1%或2%-4%,違法成本提高。

  第三,除處罰外還制定了行政措施。除行政處罰以外,住建部還規定對企業有違法分包、挂靠、轉包等行為,發現一次,3個月內不得在違法地承攬新任務。第二次發現,6個月內不得再承攬新任務和禁止投標。第三次發現,就直接降低資質等級。住建部規定,個人有挂靠、賣證,就吊銷,五年內不允許再註冊,不得擔任施工項目的負責人。

  據住建部統計,所有發生重大品質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著違法發包、轉包、分包、挂靠等行為,通過兩年的工程品質治理行動,住建部希望使建築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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