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配售型"改稱"合作型" 單套不超60平
- 發佈時間:2014-09-24 16:11: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孫業文
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德林作了關於《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對條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在草案修改稿中被改稱為“租賃型保障房”,而在草案中引起較大爭議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則在修改稿中被改稱為“合作型保障房”。合作型保障房的單套建築面積將被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修改內容: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包括政府向居民家庭提供租賃型保障房或者發放租賃住房補貼,以及政府與居民家庭共同建設合作型保障房。
人大解讀:王德林指出,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提出,草案應當著力構建以租賃型保障房為主、以合作型保障房為輔的基本住房保障體系,其中,租賃型保障房應當包括提供實物保障和發放租賃補貼兩種方式。建議將“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修改為“租賃型保障房”。
在原本的草案中,有的市人大代表質疑“配售”的概念,對是否有必要規定這種保障房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審議中,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認為,這種保障房借鑒了農民無償使用宅基地解決自身住房問題的機制,是本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創新,可以使沒有能力通過市場購買到住房的無房家庭比較容易地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由於這種住房不具有一般的商品屬性,保障的是無房家庭的基本居住權利,實行封閉運作管理,切斷了不合理的牟利空間。因此,法制委員會建議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為“合作型保障房”。
修改內容:本條例所稱合作型保障房,是指符合保障條件的居民家庭和政府合作建設,由居民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由政府提供建設用地,限定住房面積,並實行封閉運作管理,居民家庭退出時,由政府組織回購的住房……合作型保障房的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人大解讀: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解釋稱,購房者在購買合作型保障房時只需要出一個房屋的建設成本即可。從目前的情況看,北京的建房成本平均為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按照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來計算的話,購房者的平均花費為30萬元左右。政府在回購時,考慮折舊和物價水準等因素,“如果買的時候花了30萬元,退的時候基本保證也在30萬元左右。”
修改內容: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的對象,是指本市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單人家庭)。
人大解讀:王德林表示,在草案第四條中,規定了城鎮基本住房保障的保障對象既包括家庭,又包括個人。但是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提出,鋻於本市現有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均規定以家庭作為保障對象,因此建議將草案中的“家庭和個人”修改為“家庭”,其中包括單人家庭。
修改內容:按照戶籍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享有與本市城鎮居民同等社會保障待遇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請保障房。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人大解讀:修改之前的草案中曾有這樣的規定,“按照居住證制度,享有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務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請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對此,王德林稱,城建環保委員會、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提出,戶籍制度改革尚在進行中,因此不應當以尚未確立的居住證制度作為依據來規定非本市戶籍人員的申請資格,建議修改。
修改內容: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城鎮基本住房保障資訊管理系統,建立健全保障房檔案和保障家庭檔案,並進行動態管理。
人大解讀:王德林表示,城建環保委員會、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提出,應明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作為資訊管理系統建設的責任主體,並規定相關部門和機構負有提供資訊的配合義務,草案修改稿中為此特別加上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