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産權保護再發力 京滬穗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
- 發佈時間:2014-09-11 14: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9月11日記者從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了解到,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的決定》,我國在保護智慧財産權的道路上再次邁出實質性步伐。
《決定》指出,為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切實依法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特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智慧財産權法院管轄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智慧財産權法院對這些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在智慧財産權法院設立的3年內,可以先在所在省(直轄市)實行跨區域管轄。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決定》確定,不服國務院行政部門裁定或者決定而提起的第一審智慧財産權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由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管轄。智慧財産權法院所在市的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著作權、商標等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智慧財産權法院審理。智慧財産權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智慧財産權法院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北京、上海和廣東各級法院一審審理的智慧財産權案件分別達到1.2464萬件、5158件和2.4843萬件,二審案件分別達到1.4934萬件、5708件和2.9836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