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發佈:不得隨意洩露查詢資料
- 發佈時間:2014-08-15 11:18:3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姚慧婷
中國網財經8月15日訊 據國務院法制辦網站消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佈關於《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指出,不動産登記機構、不動産登記資訊共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産登記資訊保密。查詢不動産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産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向社會或者他人洩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産登記資料。
徵求意見稿稱,不動産登記機構、不動産登記資訊共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産登記資訊保密。
查詢不動産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産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向社會或者他人洩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産登記資料。
此外,徵求意見稿指出,不動産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損毀、偽造不動産登記簿,擅自修改登記事項,串通他人進行虛假登記,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買賣不動産權屬證書、不動産登記證明,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産權屬證書、不動産登記證明的,由不動産登記機構予以收繳;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動産登記機構、不動産登記資訊共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查詢不動産登記資料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規定,洩露不動産登記資料或者登記資訊,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國網財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