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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隱瞞彩票中獎逼妻離婚 離婚次日領460萬

  • 發佈時間:2015-09-15 08:40:20  來源:重慶晨報  作者:肖慶華  責任編輯:孫朋浩

前夫領走460萬彩金

  昨日,袁麗手中的離婚證和彩票憑證顯示,中獎彩票是離婚前購買的。

  今秋開學後,袁麗把家暫時安在龍頭寺重慶火車北站一間出租屋裏,6家人合租一套房,她和女兒住其中一間。

  女兒今夏中考後,費盡週折,從梁平轉到主城區一所願意接納她的學校。因為受父母鬧得滿城風雨的官司影響,女兒中考成績不理想,好多學校都不肯收她。

  9月7號,袁麗收到了梁平法院的一審判決書,判決其前夫劉向(化名)支付袁麗應分得的彩票獎金115萬。

  這張購買于2015年2月17日,號碼為12+14+15+16+17+20+27+28-08,投注金額56元的彩票,中了5775340元的大獎。在袁麗簽署離婚協議後第二天,劉向領取了稅後獎金460萬元。

  在袁麗看來,這張彩票毀了她的婚姻和家庭,也讓她看清了很多東西。

  專注彩票十多年

  1998年,22歲的袁麗來到雲南西雙版納,她的哥哥在這裡做生意。沒多久,一個小夥子在朋友的介紹下也來了。這個叫劉向的小夥子,最終成了袁麗的丈夫。

  1999年1月,兩人回梁平扯證,第一次去劉向家,袁麗大吃一驚。家裏一貧如洗,婚床都是用沙發代替的。回梁平後,袁麗在麻紡廠上班2年多,後來又去茶樓打工。而丈夫的“主業”是打麻將。“他經常説‘寧當一分錢的老闆,也不當高級打工仔’。”

  丈夫和婆婆都愛打麻將,2004年,袁麗花了2100元,把小區門口的麻將館盤了下來,經營得還算有聲有色。2010年,袁麗又在麻將館前面,隔出一間彩票店。“10多年來,他一直夢想一夜暴富,有錢沒錢都在買彩票。”

  彩票店的經營並不順利。“我不在店裏的時候,他就用預存的彩票金買了彩票,彩票店經常開不起張。”2年後,彩票店虧損嚴重,袁麗只好轉出去。但她沒有想到,2014年年底,這家彩票店又被丈夫悄悄接了回來。

  “初中同學”登場

  2013年六七月份,袁麗接到一個朋友電話,説丈夫一個女同學打聽他們是不是在鬧離婚。袁麗後來才知道,丈夫跟他的初中同學兼初戀女友,通過網路重新聯繫上了。

  此後發生的一切,都或多或少跟這個“初中同學”有點關係。

  2014年春節期間,婆婆70大壽。為了防止丈夫跟“初中同學”聯繫,袁麗收了丈夫的手機,但她還是在婆婆的手機裏發現了兩人互發的短信。當晚,袁麗打電話跟“初中同學”吵架。“我讓她道歉,保證不再聯繫。她讓我有本事把男人看好。”

  7月,女兒放暑假。袁麗打算帶著女兒回巫山老家待一段時間,“跟他説好的,都冷靜一下,看是不是還能繼續過下去。”

  到了8月20號,丈夫還是不來接自己,袁麗去了深圳學習美甲,打算回梁平開店。11月份,袁麗的姐姐打電話給劉向,勸他要是還有感情的話,去深圳把袁麗接回家。12月,本來已經溝通好的夫妻倆,再次在電話中不歡而散。

  過年催離婚

  2015年的春節,是袁麗結婚多年來,第一次在娘家過。

  2月17號(臘月二十九)晚上10點多,袁麗接到丈夫電話。“我以為他是祝春節快樂!”

  但劉向第一句話就給她當頭一棒,“他説我們離婚。”袁麗追問是“初中同學”還是婆婆催離婚,劉向説都不是。“我就説總要讓人把年過了來,等女兒中考了來。”但被丈夫無情拒絕了。

  2月23號,丈夫打電話催她回梁平離婚。第二天,哥嫂開車把袁麗送到梁平,“他沒讓我進屋,讓我們住酒店。”

  袁麗追問為何急著離婚,丈夫沒有正面回答,告訴她只要離婚,之前欠銀行的25萬貸款,由他的大哥和姐夫來還,之前欠袁麗父母的10萬元錢馬上還。

  丈夫的態度,讓袁麗很絕望。2月25日,袁麗在丈夫提供的一份離婚協議上簽字。協議規定女兒歸男方撫養,一切費用由男方負責。

  朋友告知中獎

  26號晚上,袁麗坐在哥嫂的車上,車已經開到了貴州境內。

  “梁平的朋友打電話來,説我們中大獎了,還裝起!”袁麗有些摸不著頭腦,對方顯然不知道袁麗已經離婚,袁麗匆忙挂斷電話。

  袁麗翻出女兒之前拍給她的一組彩票數字,“他很長一段時間都在追這組數字。”袁麗用手機查詢2月17號的中獎號碼後,一切都明白了。

  隨後,女兒給袁麗打來電話,説自己的手機(以前是劉向在用)上收到好多轉賬短信。袁麗讓女兒把短信都轉發過來,仔細一看,一共有14筆轉賬,其中13筆都是劉向從建行卡(領獎卡)轉出的。

  “女兒也説知道爸爸中獎了,但説只中了100塊。”袁麗讓女兒注意觀察,裝作不知道。

  3月初,袁麗從雲南趕回重慶。經過調查,發現之前轉出去的那家彩票店,在2014年底,被前夫接手了,而守店人正是前夫的“初中同學”。

  回到梁平,袁麗給前夫打了電話,“他不承認中了獎,破口大罵,説有本事就回來查。”

  下午,袁麗找到律師。

  女兒出庭作證

  4月28日,梁平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袁麗起訴認為前夫故意隱瞞中獎事實,脅迫離婚,並在離婚第二天領取獎金。袁麗要求分割一半的獎金。

  但在法庭上,被告劉向辯稱彩票並不是他購買的,而是其母親購買的,自己代為領獎,並請多人作證,要求法院駁回袁麗的上訴。

  袁麗和劉向的女兒也不得不站在證人席上。“第一次庭審時,法官問我奶奶是否經常買彩票,我回答不買。”她説,作證後,奶奶對自己冷漠很多。

  第一次開庭後,女兒不敢回家,袁麗在梁平租房陪女兒準備中考。

  之後法院進行了協調。“我的觀點很明確,如果不是他買的,我一分錢都不要;但如果是他買的,我應該分一半。”

  6月份再次協調時,袁麗請求法院調取彩票店監控,但未能如願。“3月份我和律師申請凍結這筆錢的時候,他居然馬上給自己買了300萬的保險,幸好要幾天才能生效,現在也凍結了。”

  遠離是非地

  女兒的中考成績不理想。在學校或是在街上,她感覺周圍的人都在背後議論紛紛。

  從6月份開始,袁麗給重慶的50多所中學打電話,看能否讓女兒就讀。但由於戶口在梁平,加上成績不是很好,幾乎所有的學校都拒絕了。

  主城的學校上不了,袁麗就去找附近區縣的。終於聯繫上一家願意收女兒的學校。

  8月30日,原本答應送女兒去學校報到的劉向又變卦了,袁麗只好自己陪女兒去。前夫的朋友送來些錢,外加2床棉被。

  在學校,看著母親一趟趟給自己報名搬東西,女兒心疼得大哭一場。

  9月6日,梁平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彩票係第三人購買,該彩票中獎獎金460萬元,為家庭共同財産,由被告人劉向支付原告袁麗應分得彩票獎金115萬。

  發稿前,一直不接電話的劉向回話,但未對此事作任何答覆,要求重慶晨報記者與律師聯繫。劉向的代理人吳律師説,這個案子的判決還未生效,雙方都有可能提起上訴。

  不管這起事件最終是怎樣的結果,但對孩子的傷害是難以彌補的。“女兒真的很懂事了。有時候她甚至勸我説:媽媽不要難過,你至少還有我。”女兒,是袁麗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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