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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討薪事件引關注 專家建議增基本工資比重

  • 發佈時間:2014-12-01 07:07:29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趙鵬  責任編輯:胡愛善

  雖然今年“國考”報名人數和平均考錄比例雙雙降至近5年來新低,“國考”熱度持續仍是不爭事實,在很多年輕的求職者眼中,公務員仍是成色很高的“金飯碗”。

  然而在另一方面,基層公務員網上曬工資條吐槽收入低的消息不時有所耳聞。在即將過去的2014年,全國各地甚至發生多起公務員和教師拉橫幅討薪的“新鮮事”。

  公務員收入究竟是高是低?公務員薪酬制度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京華時報記者就此專訪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呂井海。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

  釋例十萬年薪嫌少恰證薪酬亂象

  京華時報:今年以來,江蘇、湖南、安徽等地發生多起公務員討薪事件,有的公務員吐槽收入“低得不好意思”,同時也有人認為他們收入“高得不像話”,您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呂井海:以上個月剛剛發生的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國稅局80多名幹部因嫌工資低拉橫幅抗議一事來看,根據抗議者反映的情況,灌雲縣國稅系統一名科員的年薪約為10萬元,而在連雲港市,同樣是在國稅系統,一名科員的年薪達到17萬元。灌雲縣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去年該縣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7715元,即便是和北京相比,2013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也才6萬多元,年薪10萬元算低嗎?這一事件反映出目前我國公務員收入分配中存在著各種不公平的亂象,折射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分配政策在執行中存在著深層次問題。

  京華時報:您説的這些深層次問題,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呂井海:我國公務員薪酬制度確實存在一系列問題,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從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情況來看,新中國成立65年以來,我們一共只進行過5次工資制度改革,平均13年調整一次,週期過長,反應滯後。

  其次,從國家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來看,2012年國有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行業年平均工資為46207元,低於當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46769元的水準,可見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確實相對偏低。

  第三,當前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沒有得到落實,薪酬結構不合理。

  京華時報:目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這些亂象,主要根源是什麼?

  呂井海:公務員收入分配體系中存在的缺陷,主要是各地區建立大量名目各異的津貼補貼造成的。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關於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所指出的,目前基本工資佔公務員收入比重僅為三分之一左右,津貼補貼佔比過大,而津貼補貼標準取決於地方財政狀況。

  分析濫設津貼補貼引發系列問題

  京華時報:津貼補貼佔比過大使得公務員收入出現無序分配的問題,為何這個問題長期存在沒能得到有效治理?

  呂井海:本來薪酬戰略與人才戰略必須相互匹配,這在國家和企業都一樣,在國內和國外也一樣。較低工資很難吸引和留住人才,因而必然影響工作效率。如果作為國家公共事務管理者的公務員都過不上相對體面的生活,必然會成為一個滑稽現象。在西方發達國家,公務員收入一般維持在中産階級水準。

  在我國,雖然1985年第三次工資制度改革區分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機制,1993

  年第四次工資制度改革再次重申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脫鉤,這也是形成雙軌制的標誌點。但值得注意的是,兩者在收入分配上的攀比從來沒有停止過。

  在現實當中,一些機關和公務員進行權力尋租,權錢交易,其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廣受詬病,這也間接導致機關單位不敢漲工資和不能漲工資的現實。久而久之,公務員薪酬制度正陷入一個各方不滿的怪圈,低薪容易引發公務員在工作上懈怠不思進取,公開漲薪又會引起公眾“拍磚”。“高薪養廉”呼籲了十幾年,仍然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兩難之間,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紛紛設立各種津貼補貼,變相提高工資成了無奈之舉。這也引發一系列問題,津貼補貼的名目和標準都取決於地方財政狀況,這就造成東部地區津貼補貼優於西部、發達地區優於貧困地區、膽大的優於膽小的、隱蔽的優於公開的等問題。

  相比于社會平均工資水準,確實像你剛才説的那樣,有些公務員收入“低得不好意思”,同時也有部分公務員收入“高得不像話”。這種無序分配,對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薪酬體系及其管理無疑是極其有害的,對國家收入分配宏觀調控與微觀管理的不利影響也顯而易見。

  建言基本工資所佔比重應當提高

  京華時報:那您認為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的整體方向應該是什麼?

  呂井海: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應該何去何從,這是我國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目前狀況來看,已經到了亟待解決的程度,但是這個問題牽一髮而動全身,必須審慎而行。

  目前公務員收入水準尚未與經濟發展水準和物價水準同步增長,這種“物價年年漲、工資不增長”的局面不能再繼續下去了,長期下去積弊日深,不僅誘發新的社會矛盾,也給改革增添難度。

  我個人建議應從建立健全公務員薪酬社會保障機制入手,建立更符合國情、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權威的公務員工資標準或標準幅度,在新標準中要著重考慮提高基本工資比重,從而有效發揮工資制度的保障和激勵作用;要在增加中央財政投入的同時,減少地方財政對公務員薪酬構成的自主決定權,以實現同一地區同級別公務員基本同工同酬。

  為了實現公務員薪酬的正常增長機制,應建立公務員薪酬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其他人員薪酬水準的調查比較,作為調整公務員薪酬水準的參考依據,使公務員薪酬水準和經濟發展、物價水準以及公務員的工作職責、任務等相適應,形成公務員薪酬正常增長機制。

  此外,還要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職業轉換等情況下獲得職業保障和相應補償,加快養老雙軌制並軌。

  京華時報:社會上有一種呼聲,公務員薪酬狀況應該更加透明,在這方面能否借鑒預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公開的經驗,要求各地公開公務員薪酬結構和實際水準,實現“陽光工資”?

  呂井海:實行公務員“陽光工資”是很有必要的。公務員薪酬全部來自納稅人的稅款,公開公務員薪酬結構和實際水準,有利於建立多層次交叉立體監督機制,形成行政、公眾、媒體相結合,內部、外部相結合的監督體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討薪案例

  2014年11月21日,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國稅局80多名幹部因嫌工資低拉橫幅抗議。

  據媒體報道,該縣國稅局一名科員的年薪在10萬元左右,而在連雲港市國稅局,一名科員的年薪達到17萬元左右。連雲港市國稅局日前開始規範全市國稅系統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拉大了市縣公務員之間的收入差距。

  灌雲縣國稅局計算發現,津貼補貼規範發放後,平均每人每年大約要少拿三四萬元,去年收入10萬元,今年可能就只有六七萬元。而在市局那邊,有的人收入可能不會因此減少,有的人即便有所減少,幅度也沒這麼大。都是幹一樣的活兒,他們希望能同工同酬。

  地點:江蘇灌雲

  國稅局幹部不滿市縣待遇差7萬

  2014年10月30日,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工商局召開討薪大會。他們討要的“薪”,是湖南省紀委、組織部、財政廳等6部門聯合發文核發的津貼補貼。這筆本該從2013年1月1日就開始執行的津貼補貼,新晃縣工商局的員工截至事發時一直沒有拿到。相關文件顯示,經湖南省政府同意,長沙市(含所轄縣市區)的津貼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年2.8萬元,其他市州、縣市區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年2.6萬元。津貼補貼調節基金由省財政統一徵收。

  2014年11月初,在湖南省工商局門口,來自新晃縣工商局和溆浦縣工商局的職工拉起橫幅討薪。

  地點:湖南新晃

  兩縣工商局幹部討2萬餘元津貼

  2014年3月18日,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各縣區工商分局百餘名工作人員到市局辦公樓拉橫幅“討薪”。

  據一名參與討薪的工作人員介紹,前不久,淮南市工商局為每人發放7000元“獎金”,縣區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員卻沒有拿到這筆錢,這讓很多人不理解,所以才採取這樣的方式“討薪”。

  據媒體報道,這7000元錢到底屬於什麼“獎金”,有關負責人當時並未解釋清楚,僅稱是由市裏統一發的。隨後,淮南各縣區做出補發“獎金”的決定。

  地點:安徽淮南

  百名工商局幹部討7000元獎金

  專家觀點

  公務員薪酬制度正陷入一個各方不滿的怪圈,低薪容易引發公務員在工作上懈怠不思進取,公開漲薪又會引起公眾“拍磚”。“高薪養廉”呼籲了十幾年,仍然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公務員分配體制的缺陷,主要是各地建立大量津貼補貼造成的。建議建立公務員工資標準或標準幅度,提高基本工資比重,減少地方對公務員薪酬構成的自主決定權,實現同一地區同級別公務員基本同工同酬。

  連結基本工資僅佔公務員收入1/3

  今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發佈《關於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報告提出,我國公務員工資制度不夠健全。一是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未落實,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公務員的工資水準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但從調研情況來看,2006年以來,全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一直未作調整,公務員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呈下降趨勢。二是公務員工資結構不合理。基本工資佔公務員收入比重僅為三分之一左右,津貼補貼佔比過大,而津貼補貼標準取決於地方財政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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