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資的定義
根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二、非法集資“三要件”
1.非法性
即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
2.利誘性
即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
3.社會性
即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三、非法集資“五形式”
1.設立網際網路企業、投資及投資諮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臺、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2.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産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産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3.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資訊;
5.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四、非法集資“四手法”
1.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2.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産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3.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發佈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虛假聲勢。
4.利用親情誘騙
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有時採取類傳銷的手法,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五、非法集資“四部曲”
1.畫餅
非法集資人會編織一個或多個盡可能“高大上”的項目。以“新技術”、“新革命”、“新政策”、“區塊鏈”、“虛擬貨幣”等為幌子,描繪一幅預期報酬豐厚的藍圖,把集資參與人的胃口“吊”起來,讓其産生“不容錯過”“機不可失”的錯覺。非法集資人一般會把“餅”畫大,盡可能吸引參與人眼球。
2.造勢
利用一切資源把聲勢做大。非法集資人通常會舉辦各種造勢活動,比如新聞發佈會、産品推介會、現場觀摩會、體驗日活動、知識講座等;組織集體旅遊、考察等,贈送米麵油、話費等小禮品;大量展示各種或真或假的“技術認證”“獲獎證書”“政府批文”;公佈一些領導視察影視資料,公司領導與政府官員、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動選在政府會議中心、禮堂進行,其場面之大、規格之高極具欺騙性。
3.吸金
想方設法套取你口袋裏的錢。非法集資人通過返點、分紅,給參與人初嘗“甜頭”,使其相信把錢放在他那兒不僅有可觀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裏還安全,參與人不僅將自己的錢傾囊而出,還動員親友加入,集資金額越滾越大。
4.跑路
非法集資人往往會在“吸金”一段時間後跑路,或者因為原本就是“龐氏騙局”人去樓空,或者因為經營不善致使資金鏈斷裂。集資參與人遭受慘重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六、非法集資“四套路”
1.裝點公司門面,營造實力假像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貌似合法,實則沒有金融資質。這些公司或辦公地點高檔豪華,或宣傳國資背景,或投入重金通過各類媒體甚至央視進行包裝宣傳,或在高檔場所(如人民大會堂)舉行推介會、知識講座,邀請名人、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展示與領導合影及各種獎項,欺騙性更強。
2.編造投資項目,打消群眾疑慮
從過去的農林礦業開發、民間借貸、房地産銷售、原始股發行、加盟經營等形式逐漸升級包裝為投資理財、財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財、海外上市、私募股權等形形色色的理財項目,並且承諾有擔保、可回購、低風險、高回報等。
3.混淆投資概念,常人難以判斷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掛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國OTCBB市場掛牌混淆是在納斯達克上市;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産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
4.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致富”神話
高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一開始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墻補西墻,用後來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七、非法集資防範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眾集資的,務必提高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資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産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以房”養老等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互助”“慈善”“影視文化”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場、超市等發放投資理財等內容廣告傳單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八、防範非法集資口訣
“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1.四看
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
二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
三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
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2.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産品及市場行情。
二思:産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
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3.等一夜
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熱,先徵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
“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僥倖
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來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堅守理性底線,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風險大不大,看看收益水準合不合實際,問問家人朋友怎麼看,不要被賭博心態和僥倖心理蒙蔽雙眼!
2.要穩健,不要冒險
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還可能是投資騙局,投一次就血本無歸!要合理評估自身承受能力,審慎確定風險承擔意願,不冒險投資!
3.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豐厚、條件誘人、機會難得、名額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個心眼兒,絕不要聽風就是雨,盲目“隨大流”投資!
九、謹慎投資,嚴防非法集資陷阱
1.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
2.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
3.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産品。不與銀行、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不接收從業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
4.注意保護個人資訊,關注政府部門發佈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