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種用於治療惡性腫瘤“救命藥”納入大病保險
- 發佈時間:2015-09-04 07: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為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保障水準,最大限度減輕“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近日,區人力社保、財政部門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公佈了《關於將格列衛等15種藥品納入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
據悉,這15種藥品絕大部分是用於治療惡性腫瘤的“救命藥”,如格列衛(白血病)、赫賽汀(乳腺癌和胃癌)、力比泰(肺癌)、愛必妥(頭頸淋巴癌和大腸癌)、諾其(血友病)等藥品,還有數種其他大病的治療藥,如類克(類風濕)、福斯利諾(高磷血症)等。這些藥品大都屬進口藥物,主要治療發病率相對較高的惡性腫瘤。
據人社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此次大病醫保的保障對象為我區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具體補助標準為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使用特殊藥品累計發生的總醫療費用,大病保險補助起付標準為2萬元,最高限額為30萬元,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補助50%。使用特殊藥品累計發生的總醫療費用在2萬元(含)以下的,其8千元以上部分,補助50%;2萬元以上的,最低補助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