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險漏交員工社保金案開庭 葛優海清成被告
- 發佈時間:2015-08-10 08:46:04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因一句廣告詞“買保險就是買平安”,著名演員葛優、海清陷入了一場官司。
澎湃新聞從原告方代理律師郭乘希處獲悉,平安保險員工訴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葛優、海清侵權責任糾紛案將於8月5日在深圳市福田區法院開庭審理。
該案源於平安保險員工與平安保險公司的社保糾紛,原告方是以劉幼林、李汀等四人為代表的44名平安保險在職和退休員工。
原告方向法院提交的訴狀稱,平安保險公司自1996年開始,違反國家法律,漏繳、少繳員工社保金,並隱瞞事實,屬於不誠信的欺詐行為。而葛優、海清自2010年12月起至2012年12月為平安保險代言,其在媒體上所稱“買保險就是買平安”的廣告詞掩蓋了平安保險公司上述反誠信的行為。
訴狀稱,原告方既是購買平安保險保險産品的消費者,同時也是該公司員工,他們對平安保險誠信的判斷和信賴,包括了來自葛優為平安保險代言宣稱的“買保險就是買平安”,而平安保險大量少繳漏繳員工社保,則證明平安是不誠信的企業。
訴狀據此認為葛優、海清代言的廣告有虛假嫌疑,請求法院判令廣告代言明星葛優、海清、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的財産損失和精神損失,對三被告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葛優、海清代言虛假廣告的非法所得,消除其代言的平安保險廣告違反誠信的影響。
平安保險員工社保金糾紛由來已久。據人民日報報道,早在2010年,平安保險退休員工劉幼林發現,公司在1999年1月至2002年10月,以及2006年8月至2010年3月間,共計90個月沒有為其繳納社保金,涉及金額6萬多元。
此後,更多平安保險員工發現了類似的情況。人民日報2013年5月31日的報道稱,平安産險深圳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説,公司對於少量員工社保存在漏繳的情況有所了解,但是“沒料到會涉及上百人”。至於漏繳原因,可能是當時員工從外地來深工作,工作關係、戶口、檔案等未能及時遷移,無法繳納所致,“很多都是歷史遺留問題,現在解決起來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