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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推行存款保險制度

  • 發佈時間:2014-12-01 06:13:11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果靜  責任編輯:胡愛善

  為了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今日出爐,並在未來30天內向社會徵求意見。

  存款保險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安全網的基本組成要素。”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

  徵求意見稿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説,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産中受償。

  目前來看,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可以保障絕大多數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央行根據2013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了測算,結果顯示,存款保險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並且,這一限額並非固定不變,央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

  實行限額償付,並不意味著限額以上的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銀行業經營情況良好,銀行體系總體運作穩健,銀行資本充足率等主要財務和監管指標總體健康。同時,銀行業監管品質和水準不斷提高,銀行抗風險能力大大增強。

  存款保險向銀行收取的保費費率相當低,並對於不同銀行實行差別費率。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費率原則上將根據各個銀行的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來確定,對於財務狀況較差的一些農商行等還將有相應的優惠,對金融機構的財務影響很小,更不會讓存款人承擔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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