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項目政府不兜底 基金子公司避險緩行
- 發佈時間:2014-10-09 04:37:2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田燕
近日,國務院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地方融資平臺項目將不再由地方政府兜底,這對近一年來充當地方融資平臺輸血通道的基金子公司而言,將産生不小的影響。
“地方融資平臺項目,我們很謹慎,手上也儲備了一些。對融資平臺的盡職調查主要是看當地政府的財務狀況,要有政府信用做背書,”一家深圳基金子公司的風控官昨日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目前文件還在消化中,不排除對公司未來發展的規劃會有一定影響。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基金子公司在接手地方融資平臺業務方面,風格頗為激進。“據我們調查,有部分基金子公司平臺類項目佔比達到六七成。”一位熟悉基金子公司業務的律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平臺類項目可能會慢慢退出,對上述基金子公司的影響很大。”
平臺類項目將無政府背書
在國務院10月2日發佈《意見》的同時,財政部也對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進行了解讀。
《意見》明確,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此處請確認用《意見》中原文原詞)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剝離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對於償債機制,財政部相關人士表示,對此《意見》明確要建立地方政府償債約束機制,機制中的一項是劃清償債責任,分清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的邊界,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
興業證券研報分析稱,這意味著未來各種平臺類公司要麼被政府納入預算,要麼企業自負盈虧。分析還認為,短期而言,可能大量的城投債信用風險將重新定價;中長期來看,政府和企業界限的劃清有利於甩包袱,未來城投類公司破産將成為可能。同時,《意見》提出加強政府或有債務的監管、剝離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這對部分平臺類公司將是滅頂之災。
格上理財研究員曹慶展對記者表示,對政府平臺來説,不得新增政府債務,其未來的債務將更加市場化,但這一退出過程或將持續數年。
基金子公司慎選融資平臺
獨立財經評論員宋清輝對記者表示,部分基金子公司在政府平臺類項目的運作中較為激進,不但發行多只投向地方融資平臺的資管産品,還將機構間因風險過高而被拒絕立項的融資平臺項目撿回重新包裝,併為其發行資管産品進行頻繁募資。“隨著地方融資平臺退出政府融資功能,基金子公司的平臺類項目將面臨難以控制的風險和重大不確定性,如監管政策收緊、銀行資管搶灘、項目風險頻現等,這就需要基金子公司在平臺類項目中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
“平臺基建項目明確為非政府債務,劃清了政府和企業的關係,明確誰借誰還。對基金子公司來説,將更加慎重考量平臺本身的資質,以及現金流是否全覆蓋等,而不是背後政府的財政情況。”曹慶展分析稱。
上述基金子公司風控官對記者表示,對於投資者來説,城投項目首先要看地方政府的信用評級,城投公司大部分是裝政府資産的殼,沒有自己的存續現金的能力,重資産變現能力不強。他説,現在完全切割政府和平臺,未來平臺就很難借到錢,市場上能給的信用評估比較低。因此,如果繼續做平臺類項目,平臺再融資能力是基金子公司要重點考察的方面,目前該公司風控的硬性規定是該平臺之前發過債,債券到期日要比資管計劃靠後,此外,公司內部還建立了平臺評級體系,根據財政狀況給地區做排名。
另一家基金子公司總經理則表示,將地方債的償債機制明確化,對市場來説整體比較正面,“平臺類項目還是有一些空間可為,我們還在解讀當中,總體來看,越是納入細則管理的,投資者越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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