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證券化將成基金子公司業務抓手 銀行係拼爹難
- 發佈時間:2014-09-29 09:12:1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田燕
9月26日,證監會就《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産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修訂稿)》以及配套的《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産證券化業務資訊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産證券化業務盡職調查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等公開徵求意見,將資産證券化擴展至基金子公司。
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承認了基金子公司的SPV地位,有望改變目前通道業務利潤微薄的“慘狀”,一些股東方能提供基礎資産的基金子公司將更有優勢,但是目前比較好做的銀行信貸資産,銀行係子公司未必能插足,還需看監管部門“聯動”狀況。[解讀:資産證券化再起航:事後備案加負面清單]
利潤從“萬三”提高到“百一”
基金人士普遍認為,授予基金子公司發行資産化證券(SPV)的資質,對子公司轉型非常關鍵。
自從證監會下發“26號文”加強基金子公司的風險管理,而且隨著經濟下滑、信用風險的提升以來,通道類業務成為基金子公司的主流業務。然而,通道業務能收取的費用僅為萬三左右。
相比之下,資産證券化的利潤率更高。信託人士介紹,目前信託在承銷信貸資産證券發行過程中,所收取的費用是千分之三,在這其中信託公司並不承擔發現資産和評估資産的功能,只通過信託結構實現基礎資産的破産隔離。而如果能增加主動管理的“技術含量”,例如參與發現、評估好的資産,還能提取更高的費用。“大概千五到百一左右。”一位深圳基金子公司人士透露。
多家受訪的基金公司透露,目前正在研究資産證券化業務,等待徵求意見稿落實之後著手開展業務。“預計從明年開始,資産證券化業務會變成基金子公司業務的抓手。”北京某基金公司子公司人士表示。
基金業人士認為,目前信託公司開展信貸資産證券化業務還需要申請資質,但證監會的徵求意見稿則一次性承認了基金子公司的SPV法律地位,這一更加市場化的舉措有利於基金子公司放手開展業務,而基金子公司的加入,將有利於大資管業務的發展,也有望給市場帶來更多好産品。“根據我們的調研,資産證券化有紮實的需求。”上述子公司人士表示。
據悉,此前少數基金子公司也開展了類“資産證券化”業務,例如萬家基金子公司萬家共贏也和阿裏合作發行資産證券化産品,基礎資産是阿裏小貸的貸款,金元惠理基金子公司、信達澳銀基金子公司等也針對企業應收賬款發行過證券化産品,但都是私募性質,不能在交易所掛牌交易。但是在這份文件的指導下,今後子公司的産品有望掛牌交易,提高産品流動性,産品也將有生命力。
銀行係子公司“難拼爹”
業內人士認為,能在資産證券化領域搶佔市場的基金子公司,可能是股東方、關聯方背景中,能提供基礎資産的公司,例如股東背景中有房地産公司,則能提供商業物業的收益權進行證券化,此外,如果股東能提供小額消費信貸、汽車金融、租賃等基礎資産,也是優良資源。
“預計有資源獲取能力和項目承做能力的基金子公司會更有優勢。”上述北京子公司人士表示。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根據徵求意見稿,監管層將對基礎資産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是否有股東優勢還要看負面清單的範圍,此外也要看投資者對資産證券化産品的認可程度。
業內人士認為,這回銀行係子公司可能做不了“富二代”了。目前,資産證券化主要圍繞信貸資産展開,而信貸資産主要來自銀行。但信貸資産證券化目前主要是在銀行間市場交易,由央行負責監督管理資産支援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活動,需要進行事前審批。今年6月,平安銀行(行情,問診)總額為26.31億元的信貸資産證券登陸上交所,就被央行叫停。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