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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外儲減少由多因素共同作用

  • 發佈時間:2015-09-09 07: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張忱  責任編輯:田燕

  央行新聞發言人回應有關熱點問題表示

  8月外儲減少由多因素共同作用

  強調對遠期售匯徵收風險準備金不是資本管制

  外匯儲備8月下降了939億美元,8月底外匯儲備餘額為3.56萬億美元。對此,今日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表示,外儲8月單月變動是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中國外匯儲備充裕,隨著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不斷完善以及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未來外匯儲備有所增減也是正常的。

  央行新聞發言人表示,從外匯儲備8月份單月變動情況看,主要的影響因素有三方面:一是央行在外匯市場進行操作,向市場提供外匯流動性;二是外匯儲備委託貸款項目在8月份進行了一些資金提款;三是8月份國際市場一些主要金融資産價格出現不同程度回調。上述金額從外匯儲備中作了相應扣減。

  央行發言人提出,其中前兩項外匯儲備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為境內其他主體持有外匯資産的增加:一方面企業和個人外匯存款持續增加,其中8月份較7月份又增加了270億美元;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外匯流動性也十分充裕。其他境內主體持有外匯資産的增加意味著企業、居民和金融機構的資産配置更加豐富,這是我國“藏匯於民”戰略的體現,有利於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央行發言人強調,從中長期看,中國經濟仍將保持中高速增長,經常賬戶還會保持順差。

  近日,央行要求金融機構按其遠期售匯簽約額的20%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央行新聞發言人今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推出該措施的目的是抑制外匯市場過度波動,防範宏觀金融風險;該項措施屬於非歧視性、價格型的逆週期調節,不屬於資本管制。

  央行新聞發言人強調,此次對遠期售匯徵收風險準備金並未對企業參與外匯遠期、期權、掉期交易設置規模限制,也沒有逐筆審批要求,更沒有禁止企業開展這類交易,顯然不屬於資本管制,也非行政措施,而是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人民銀行要求金融機構按其遠期售匯(含期權和掉期)簽約額的20%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相當於讓銀行為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虧損而計提風險準備,通過價格傳導抑制企業遠期售匯的順週期行為,屬於非歧視性、價格型的逆週期調節,是對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完善。

  央行新聞發言人具體解釋對銀行遠期售匯徵收風險準備金的原因時表示,遠期售匯業務是銀行對企業提供的一種匯率避險衍生産品。企業通過遠期購匯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未來匯率風險,但由於企業並不立刻購匯,而銀行相應需要在即期市場購入外匯,這會影響即期匯率,進而又會影響企業的遠期購匯行為。這種順週期行為易演變成“羊群效應”,影響市場秩序。2015年8月銀行代客遠期售匯簽約額約為1月至7月平均水準的3倍,説明其中有投機交易。隨著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增強,未來可能出現比較集中的企業平倉虧損或者違約情況,增大銀行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因此,將銀行遠期售匯業務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有利於抑制外匯市場過度波動,防範宏觀金融風險。

  央行新聞發言人表示,與其他經濟體的措施相比,人民銀行的最新措施旨在增加外匯投機成本,並未設置外匯衍生品交易的數量上限,更加注重體現市場化的方向。該項措施對於有實需套保需求的企業而言,影響並不大:外匯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交存,企業可按現有規定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遠期結售匯作為企業套期保值工具的性質不變。為滿足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的要求,銀行會通過價格傳導抑制企業遠期售匯的順週期行為,對於有實際套保需求的企業而言,影響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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