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官網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許可資訊公示”迎來更新。
央行同意山東運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達支付”)新增主要股東山東融邦軟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邦軟體”),增加註冊資本至1億元;同意北京華瑞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瑞富達”)主要股東由深圳市紹福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變更為成都遂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自然人銀鑫、楊遠熙實際控制華瑞富達。
官網顯示,運達支付成立於2006年,原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于2014年獲得了央行頒發的支付牌照,獲准在山東省範圍內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支付業務類型重新劃分後,運達支付業務類型調整為“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業務覆蓋範圍為山東省。
華瑞富達成立於2007年,于2012年獲得由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准在北京市開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隨著支付業務類型重新劃分,其業務類型已變更為“儲值賬戶運營Ⅱ類”。天眼查APP顯示,目前華瑞富達股東為成都遂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00%。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今年以來,隨著對支付機構監管的加強,一方面出現多家支付機構增資,以此來適應監管要求,推動業務擴展和合規發展;另一方面也有支付機構登出及合併,年內支付行業處於密集調整期。”
2024年以來,第三方支付機構頻繁傳來調整消息,涉及更名、增資、合併等多方面。比如,央行同意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合併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武漢合眾易寶科技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抖音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支付機構增資方面,近年來,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滴滴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網易寶有限公司、貝寶支付(北京)有限公司、湖南瀟湘支付有限公司等均先後增加註冊資本。
事實上,年內支付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與監管要求密切相關。今年5月1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明確,設立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且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央行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業務類型、經營地域範圍和業務規模等因素,可以提高前款規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股東應當以自有資金出資,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
中國銀行研究院博士後馬天嬌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支付機構監管,準入門檻更嚴格,單位名稱更規範,資金保護更嚴密,違規懲處更嚴厲。支付機構充分響應符合監管要求,通過增資擴股、調整股東結構等方式,增強資本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為業務拓展和産品服務創新夯實基礎。”
“在支付新規背景下,預計後續支付機構調整仍將持續,會有支付機構登出或合併,也會有支付機構進一步增資提升整體實力。”婁飛鵬説。
馬天嬌總結認為,未來支付機構發展將呈現三個趨勢:一是支付模式不斷更新。新興支付方式不斷涌現,推動支付服務智慧化、便捷化和個性化發展。二是業務發展更加多元化。支付機構不僅提供支付服務,還積極拓展跨境支付、數字錢包、企業服務等。三是合規性進一步增強。支付機構通過調整及加大對合規風控體系的投入,確保資訊安全和用戶隱私保護,提高合規經營水準。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