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認為,部分公信力強內控機制完善的公司經過拆分後可實現風險隔離
■本報記者 傅蘇穎
日前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提出,重點督查防範重點領域風險等五個方面工作,其中涉及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等情況。
對此,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網際網路金融還尚存兩大風險:一是部分中小平臺的違規業務還未進行及時調整,包括資訊披露和資金存管;二是為了符合監管合規要求,尤其是網貸行業中,部分平臺紛紛調整業務,部分新型業務或存在監管套利和法律的灰色地帶,因此值得關注。
愛錢幫聯合創始人趙靜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互金專項整治工作主要由國務院和多個部委共同牽頭進行,説明國家和相關部門對互金領域的重視和肯定。《通知》第五點主要強調防範重點領域風險。對網際網路金融平臺而言,在今後拓展新業務領域時,一定要注意防範化解不良資産風險。
事實上,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專項整治工作早在去年就拉開了帷幕。
另外,在強監管的背景之下,《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在各大平臺加速合規化進程的同時,包括積木盒子、人人貸、愛錢進、陸金所等在內的多個集團化平臺也在忙於拆分P2P業務。
對此,趙靜婷認為,隨著行業強監管時代的來臨,集團化、品牌升級都是趨勢。為了應對監管合規性的嚴苛要求,各家平臺紛紛將網路借貸業務分拆獨立,也是為了隔離風險,更好地為用戶提供專業安全、合規的小額分散資産。在各類金融業務的實際運營中,各家平臺會根據發展狀況引入不同類型的資産,並且不同種類業務之間相互獨立,確保賬戶、資金、資訊安全系統、運營管理等方面都有效隔離。平臺在關聯交易方面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加強風險防範,做合規標準化的資産。
新證金融負責人葛林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除了資金託管、借貸集中度及限額外,“混業經營”也是各家機構需要整改的重點,互金平臺從高調“集團化”到急速分拆網貸業務,為規避混業經營紅線,“拆分小分隊”在網貸圈崛起,已成趨勢。
但拆分是否能達到風險隔離的目的呢?對此,鄧建鵬則認為,部分公信力強內控機制完善的公司經過拆分後可實現風險隔離,否則的話只是名義上的隔離。
葛林波表示,對於混業經營的互金企業,在各類金融業務的實際運營中,需要保證運營平臺主體不同,並且不同種類金融業務之間的相互獨立、確保財務賬戶、資訊系統、經營決策等方面有效隔離;在關聯交易方面要遵守相關監管規定,不得進行各金融業務之間的不當利益輸送。
(責任編輯:畢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