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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金融裹挾著風險飛跑 P2P網貸期待行業自律

  • 發佈時間:2014-08-07 08:21: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陶濤  責任編輯:胡愛善

  “總體來講還是要加大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因為網際網路金融這個新生事物還有很多漏洞。”在8月2日舉行的“2014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圓桌會議”上,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理事長鄔賀銓表達了他對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擔憂。

  在鄔賀銓看來,現有法規規定了第三方支付平臺是不能辦理銀行間的貨幣資金轉移的,但沒有限制它可以辦理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轉移,也就使得大量資金脫離銀行的體系進入第三方的支付系統,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主體之間,脫離了央行的統一清算體系,使得央行的貨幣監管能力下降。

  這次會議上發佈的《2014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人們在享受網際網路金融便利的同時,時常遭遇賬號被盜、資金被竊、交易受騙、財産受損等安全風險。據統計,2013年我國網上銀行交易規模超過1000萬億元,我國第三方網際網路支付市場交易規模達到53729.8億元。由此可見,確保網際網路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超越發達國家

  2013年被稱為“網際網路金融元年”,國內網際網路金融得到迅猛發展。P2P網路借貸平臺快速發展,眾籌融資平臺開始起步,第一家專業網路保險公司獲批,一些銀行、券商也以網際網路為依託,對業務模式進行重組改造,加速建設線上創新型平臺。截至2014年7月底,中國人民銀行為269家第三方支付企業頒發了支付業務許可證。

  “我們做了一個梳理,了解全世界各個國家的網際網路金融都發展到什麼樣的狀態,結果發現其實世界上其他地方網際網路金融的概念並不像我們國家這麼熱,社會這麼關注。”中國證監會國際部主任祁斌介紹説,很多發達國家網際網路金融並不發達,甚至這個概念本身都不太成立。

  在祁斌看來,中國網際網路金融比很多發達國家發展迅猛的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方面是這些國家的金融機構跟網際網路擁抱速度比較快,所以留給網際網路企業的空間相對小一點;另一方面,即使發達國家是很大的經濟體,但其經濟形態總體比較單一,社會需求沒有那麼多層次,所以並不是真正的大國經濟。他認為,“中國是大國經濟,我們在目前的發展階段,速度來説更快一些,社會需求層次更豐富一些,所以網際網路金融空間更大一些。”

  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在哪

  國家網際網路應急中心發佈的《2013年我國網際網路網路安全態勢綜述》顯示,該中心共監測發現針對我國銀行等境內網站的釣魚頁面30199個,涉及IP地址4240個,分別較2012年增長35.4%和64.6%。

  2014年3月,國內知名的P2P網路借貸網站網貸之家持續多日受到駭客的惡意攻擊。“國外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安全事件處於高發期,漏洞、惡意軟體、數據洩露等頻頻發生,危害程度較高。”中國金融認證中心資訊安全實驗室主任高志民認為,國內目前主要問題是監管落實力度需要加強,雖然高危漏洞尚未造成嚴重危害,大規模攻擊事件也未造成嚴重後果,但網路系統自身的缺陷會直接構成網際網路金融風險。

  在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看來,網際網路金融最重要的風險有兩個。第一個是透明度風險。從已有的業務線上來看,無論是基於網際網路平臺的信用活動,包括P2P、眾籌等,還是基於網際網路的支付,都有不同的風險點,但是他們共同的風險就是透明度。資本市場的透明度的核心是上市公司的透明度,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的透明度,最重要的是産品的透明度;第二個風險是發起人的機制風險,包括技術風險,這點也需要納入到監管準則之中。吳曉求認為:“我們把風險點考慮清楚了,就不會用傳統金融的監管準則去監管網際網路金融,我們只有在認識了網際網路金融特點的基礎上,才能找到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精髓,就是透明度監管。”

  P2P網貸期待行業自律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P2P網貸即由網路信貸公司提供平臺,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資金借出人獲取利息收益,並承擔風險;資金借入人到期償還本金,網路信貸公司收取仲介服務費。

  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我國P2P網貸平臺數量達到1263家,半年成交金額接近1000億元人民幣,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金額,預計全年累計成交額將超過3000億元。截至2014年7月,P2P網貸投資的數量約為29萬人,行業存量資金為337.6億元,比2013年增長近一倍。其中,不乏千萬級百萬級的投資人。

  作為一家P2P公司的負責人,有利網高級副總裁史志雋深刻感受到用戶對於網路安全的關注。“我發現客戶最關心的是三大賬戶安全問題:一是網站會不會被駭客侵入造成損失;二是內部管理怎麼樣,會不會內部人員把自己的資訊洩露出去;三是系統會不會有什麼漏洞造成資金賬戶上的差錯,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他認為,要保證用戶的賬戶安全,防止這些損失,企業的主要任務是防止外部入侵獲得資訊和防止內部人員洩露資訊。

  除了企業自身關注安全問題,相關政府部門也在關注P2P網貸平臺的安全。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主任特別顧問兼産業金融項目辦公室主任潘峙鋼表示:“從國際通行實踐看,不宜對網際網路金融採取單一主體監管或機構監管的方式,而是應當以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為主。”他介紹説,2013年有70余家P2P平臺涉嫌詐騙或跑路,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10月以來,幾乎平均每天就有一家平臺陷入資金鏈斷裂或倒閉。

  “從未來發展趨勢看,P2P網路信貸牌照將成為國家監管的主要手段。”中國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部副主任楊曉軍認為,預計將會有更多P2P貸款行業聯盟和行業自律組織出現,形成針對不同地域、不同貸款行業、不同營運模式等多維度的自監管體系,業內標准將逐步趨向統一。楊曉軍表示,對於P2P的監管主要有5個方面:一是明定位,明確定位它是資訊仲介機構,不能歸集投資人的錢,不能以網際網路金融的名義逃避監管進行監管套利;二是不碰錢,P2P投資機構應該與客戶嚴格隔離;三是在人員、組織架構、風控能力上都要有一定的門檻;四是透明,一個項目拿到網上募集資金不能是虛假的項目或者是騙錢的項目;五是強自律,通過行業自律達到監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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