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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7700元買玉石寄回家:還沒簽收碎成幾瓣

  • 發佈時間:2015-02-03 10:18:13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玉石已經碎成幾瓣

玉石已經碎成幾瓣

  市民郝先生最近遇上件煩心事,他滿心歡喜從上海買了塊玉石郵寄回黃石,可還沒等簽收,打開包裹一看,玉石已碎成了幾瓣。

  昨日,郝先生介紹,去年11月25日他在上海買了塊售價7700元的玉石,11月29日通過百世匯通上海分公司郵寄回黃石。12月1日,郝先生上網查詢,發現裝有玉石的包裹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已被人簽收。12月2日,郝先生前往百世匯通黃石分公司了解情況,快遞員周師傅説包裹不在公司,讓郝先生到他家中取件。當著周師傅的面,郝先生打開包裹,卻看到玉石碎成幾瓣。郝先生當場拒簽,並打電話給百世匯通黃石分公司負責人要求賠償,但該公司拒賠。接著,郝先生分別聯繫湖北省郵政管理局、黃石市郵政管理局申訴,希望討個説法。

  “申訴後,百世匯通武漢分公司的負責人給我打過電話,説當時的郵費是40元,最多只能按5倍郵費賠付。由於金額懸殊,我拒絕了。”郝先生説。

  隨後,記者與百世匯通黃石分公司熊經理聯繫。她介紹,接到郝先生投訴後,該公司調查發現,包裹並沒有保價,而且玉石僅用報紙包著,包裝簡陋。“我們向郝先生解釋,責任歸發件站點和他本人承擔,與黃石分公司無關。”熊經理説,今年1月28日又收到黃石市郵政管理局的轉辦處理,將根據總公司流程處理此事,與郝先生繼續溝通。

  律師表示,快遞過程中經常會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處理和賠付主要以各快遞公司與顧客之間的協議為依據。消費者與快遞公司雙方屬於合同關係,郝先生需證明玉石寄出時包裝完好和價格是否真的為標價,不然很難要求原價賠償,只能按照雙方約定的違約條款進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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