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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制硯藝術的幾個規律性問題

  • 發佈時間:2016-04-08 10:08:03  來源:新華網  作者:劉克唐  責任編輯:胡愛善

  原標題:關於制硯藝術的幾個規律性問題

  一、粗和細的問題

  粗細和優劣不是一個概念,細的不一定都好,粗的也不一定都壞,因為所謂粗不是粗糙更不是粗製濫造。至於細,精雕細刻、細而巧、細而雅是好的,象清初蘇州顧二娘制的硯,精細纖巧,格調雅致,自成一家。細如果流於細瑣那就不好了,如有些龍鳳、山水硯就屬於這一類型。粗中有細和細中有粗,前者是好的,後者則往往不佳。個人的理解是:粗中有細即雕制粗獷豪放,在整個構思、製作過程中,注意大關係,追求整體效果,或者説是考慮的很週密很成熟了,然後以奔放的刀法一氣呵成;另一方面,是在粗細關係上有所側重,該細的地方細,該粗的地方粗,粗細形成對比,更突出了細,從而能夠以粗顯細,粗中見細。有的地方制的硯,吃虧就在於雕刻的太多,形似細實為粗。這是想雕刻精細,而沒有達到精細,粗看象細,細看則粗;或從雕工上看用了很多的工,但因為沒有縝密的構思,而造成了雜亂無章、拼湊堆砌的現象。

  傳統制硯講求不留刀痕,要用圓刀,不能用立刀等戒律。我們認為在墨堂、硯池、邊線處理等方面,都應該這樣做,如在墨堂、硯池、邊線等處用立刀出現了刀痕,那便顯得粗糙,不乾淨利落,是要不得的。但在有些紋飾雕刻方面卻不儘然。

  二、主和次的問題

  制硯在造型、雕飾等方面的處理,應該有主次之分。前面已經述及硯既是實用品,又是藝術欣賞品,而實用為前提,失此就不能成其為硯了。我見過不少的硯,甚至是巨硯,雕飾成了主要的,好像單純為了表現雕刻技藝,有的甚至使用立雕、透雕,在硯石上佔去了大量的面積,而墨堂部分僅佔整個面積的四分之一甚至五、六分之一,而且淺而不能容墨。這就主次不分,本末倒置了。這樣的硯,即使硯石很大,也使人感覺是小東西,甚至覺得它不像是硯,而成為失敗之作。因此,我們認為墨堂部分應當是主,在比例關係上,墨堂一般應不小于硯材的三分之二:雕飾部分是次,所佔面積一般不超過硯材的三分之一。當然在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特殊情況例外,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硯材特點,雕飾的需要,靈活對待。

  三、線和面的問題

  線是東方藝術的生命,我國的繪畫、雕塑、書法以及其他造型藝術形式,在其藝術表現方法上都離不開線。就中國畫來説,線就是用筆,是用筆畫出來的線來表現體面關係的,因此國畫的線是體面的高度概括。如石分三面、樹生四枝等等,就是以線為骨來表現體面、層次的。從古代的帛畫、壁畫到現代的白描寫生,從山水、人物、花木、亭台中,都可以看到線的作用。如果把中國畫的線去掉,就好像把一個人抽掉了骨頭,不知為何物了。就雕塑而言,包括立雕、浮雕、線雕以及各種塑像等等,東西方亦有所不同,其明顯的不同點即東方的雕塑,是用體面來體現線,所以線在東方雕塑中同樣起著重要的作用。制硯藝術在造型、雕飾等方面,也不例外,同樣也存在著線和面的問題。就造型來説,硯的輪廓線和墨堂的邊線,有起有伏,有方有圓,有曲有直,變化多端,這些看起來很簡單,實際上很複雜的線的變化,直接關係著硯的生動、呆板、大方、瑣碎等美的法則問題。如墨堂的邊線處理,就有挺拔、流暢、渾厚、樸實之分,而且這些線,也都是用不同的幾個面來形成的。雕飾紋樣則更是如此,不論浮雕、線雕,不論雕刻山巒、花木、雲水或各種生物形象,線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設計、製作過程中,紋樣是先用線畫在硯石上,然後用不同的刀法構成的體面把線再體現出來。

  四、動和靜的問題

  動和靜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黃賓虹先生畫論中説:“既要天馬騰空之勁,也要有老僧補衲之沉靜。”又如有人稱蔡邕的字是:“劃如金石,體若飛龍”等,都是説靜中有動,動中有靜的。在藝術表現上只靜不動便顯得死氣沉沉,只動不靜便會使人感覺頭暈目眩。硯本身是靜的東西,有不少硯銘中提到靜,如“以靜為用“、“質堅而靜”、“嚴骨靜質”等等,這都是指硯的質而言;就硯的造型來説也存在著和動的要求,如方的形狀感覺靜,圖的形狀感覺動,方形覺得呆板,圓形覺得不穩定,於是就産生了形狀上的方圓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宗,硯的形狀是在變化中求靜。一般的規律是上小下大、上圓下方顯得靜,相反的便有不穩定的感覺。另一方面,有的硯上端的雕飾面積太大或太繁,便覺得有些頭重腳輕。在制硯的形、飾上都要注意變化和統一、動和靜的問題,特別是在利用自然形硯材時更要注意到這一問題。

  在雕飾紋樣和雕刻技藝方面,也應當注意到靜和動的關係。有的紋樣氣勢生動,如翻騰的波浪、漂浮的遊雲,飛翔的禽類,奔騰的走獸以及行草字體等等,如果在制硯上使用這類的圖案和字體,在運刀上就要適應其動的要求。有的紋樣沉靜樸實,如青銅器上的某些填充紋樣,日月星辰,山谷亭臺以及隸書金文等,制硯運刀時就應適應其靜的要求。有的則是靜中有動,如行雲新月,幽谷飛瀑,風竹雨蕉,隸篆行草相結合等,在使用刀法上就應根據動靜的變化適應其要求。

  另一方面,硯形和雕飾之間,也存在著動與靜的關係,這種關係處理得當,便會産生既沉靜而又活潑的藝術效果。

  五、方和圓的問題

  前人論硯,問制硯的要訣,謂之:“方圓而已“,這句話説得很概括,很形象。近數年來通過名硯觀摩和不斷的制硯實踐,才體會到這是十分有道理的。

  制硯在造型、雕飾的處理上,方與圓的處理是否恰當,是否符合美的規律,是整個制硯藝術的關鍵性問題。概括的説即要求方中有圓,圓中有方,從硯的整體來看或從局部來看,都存在著這一對立與統一的關係。進一步的説,在方圓的處理上,局部的圓有時存在於整體的方中,從而也可能改變整體的方;反之局部的方存在於整體的圓中,從而也可能改變整體的圓。甚至硯的一個局部中,有時也存在著方圓的關係。如果只有方沒有圓,便覺得呆板生硬,只有圓沒有方,便感覺得松弱無神,為了改變這些關係,於是便産生了方圓的變化。在整個制硯過程中,都要有怎樣處理方圓關係的明確概念和符合美的規律的處理方法。

  六、剛和柔的問題

  從美學的藝術美、美感來談論藝術,各種藝術品所表現出的形式與內容的統一,在工巧上,即運用表現工具的技術技巧,大都存在著剛與柔的統一問題。

  現實美和藝術美、美感,是有差異的。但所謂美感,總的説來,不外乎雄偉的美感和秀婉的美感。王國維在論述美學文中雲:“一切美術品,觀後生優美之情,謂之優美;觀後生壯美之情,謂之壯美。而壯美感人至深,至於何謂優美,何謂壯美,因觀者感受不同,持論亦不同。”當然,觀者的感受不可能是同一的。但不論是雄偉的美感、秀婉的美感和壯美、優美,從直覺來説,雄偉即是壯美,秀婉即是優美,而這兩種美感完全可以歸結為剛與柔,並存在於各種藝術品中。

  一切精緻的藝術品所存在的剛與柔,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剛中有柔,柔中有剛,剛為骨,柔為肉,相輔相成,互映互照,剛柔相濟,剛柔協調。如書法,前人論晉、唐、宋、明名家之字,常用的評語有:“蒼勁有力,娟秀有致”、“渾厚而剛直,秀逸而朗達”、“筆奔如箭,力勁如鋼”、“矯健凝重,端謹靜肅”。而讚二王之字則雲:“勁秀俊逸皆備”等等。可以看出,這些評語是説有剛有柔。繪畫也是如此,表現對象的本身存在著剛柔,如山水畫,一般是山石為剛,水木為柔。奇峰突兀,懸崖絕壁,使人發生雄偉的美感,微波粼粼,數株垂柳,使人發生秀婉的美感。但有時因內容主題的不同,畫面主體的易位,在藝術表現方法上,剛柔關係便要發生變化。如畫面突出的百丈飛瀑或是蒼勁的松柏,雖是水木,卻應為剛;園後的遠山,樓旁的岩屏,雖屬山石卻已成柔。又如傳統圖案,唐代的卷草要柔,漢、魏的畫像石刻則剛,但卷草、畫像在藝術效果上的剛柔關係,也是隨依主題而有所更易的。這類的例子不勝枚舉,當然制硯藝術自不例外。硯石的質是堅的,但好的硯石嫩潤如玉,觸之如兒膚,感覺上卻又是柔的。這樣的硯材,發墨而不損筆,並久用不乏。相反,有的硯石質松,粗糙,雖發墨而損筆,有的甚至石墨俱下,那就談不上剛柔了。因此,就石質而言,便存在著剛柔的關係。剛中有柔者為上品,剛而燥者或松而燥者為下品。

  在制硯過程中,根據選取的硯材的特點,因材施藝,通過藝術加工,精心雕琢,才能使石質與造型上,産生剛柔統一的藝術效果。石莫堅于玉,玉莫堅于白玉,白玉的硬度很高,但經過巧手加工過的白玉,白璧無瑕,稱之謂“羊脂“,顧名思義,便知它給人在視覺與觸覺上是非常柔軟的,握在手裏好象少時就會化為液體似的。而要達到這樣的效果,必須在硯的造形上、雕飾上,通過藝術構思,認真的審量簡繁,粗細、主次、虛實、線面、動靜、方圓的關係,從而得到準確、鮮明、生動、協調的藝術處理。否則,剛柔便得不到體現,更談不到什麼壯美和優美了。

  總之,制硯藝術從石質到藝術加工,從整體到局部,從造型到雕飾,都會因藝術處理不同,而産生剛與柔的變化,要求制硯剛中有柔,柔中有剛,造型雕飾的好壞也應該這樣要求。

  七、有法和無法的問題

  前人論畫有“無法中有法”“須入乎規矩之中,又要超乎規矩之外”的説法。這裡所説的“法”,是藝術表現上的一般法則,同時也包括藝術表現上的方法。任何藝術形式,都有法則和方法,制硯藝術也是如此。“法”是通過不斷的實踐總結出來的,然後再用以指導實踐,不斷地實踐不斷地總結,“法”也就會變格和發展,所以它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藝術實踐應不離于法,但有不能拘于法;離于法便走歪路和彎路,拘于法便不會有所創造有所發展。高南阜制硯有時把硯銘、印章等刻于墨堂中,這樣的處理似乎是離于法了,在他之前少見有這樣處理的,但特殊的情況下,如此破格逾矩的做法,也自有它獨到之處。但把這種處理方法固定下來,不分對象依樣為之,則往往會有破壞墨堂的感覺。又如在硯上刻殘碑,種鼎文字等,在明清硯中時有所見,但一般都是刻于硯背,前面提到的王子若刻的百漢碑硯便是這樣,而魯硯有的則配個地把它刻于硯額,或刻于硯面的一角,或刻于墨堂的外面,甚至把殘碑、刻石、鐘鼎、甲骨文字作為硯的裝飾而出現于硯面,破格的處理,出現一種特殊古樸渾厚的藝術效果,雖然過去很少見有這樣處理的,但只要有協調的效果,又有何不可。但不適材適型的生搬硬套,字不成章、文不達意,則不僅不起裝飾作用,反而破壞了硯面。又如前人制硯講求不留刀痕,用圓刀不用立刀等,這是經驗之談,有它一定的道理,有時也應該這樣作,但前人很少有在硯上可畫像石刻、青銅器紋樣的。魯硯破格的使用了這類的紋樣,如果還是,墨守成規在雕刻方法上不留刀痕、只用圓刀,便不會有相應的效果。因此,為了適應紋樣的要求,留有刀痕,使用立刀立鑿,又有何不可。

  總之,掌握了造型的基本規律,不論其硯型的基本規律,不論其硯型如何變化,都能夠找到符合硯的質靜、穩定的美的形態;掌握了紋飾雕刻的基本規律和表現技巧,便有可能隨心所欲,不論何種紋飾和表現方法,都能夠符合藝術上的美的要求;而且能夠使造型和雕飾融為一體。因此,從事任何藝術形式的創造性勞動,一是要有一定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一是要有熟練的藝術表現技巧,在此前提下所作出的作品,乍看起來好像無法,實際上其法已溶乎其中;“無法中有法”,而又不拘于法的道理。(文/劉克唐、翟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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