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嗎?有人把我的‘稀有卡’搶走了……”近日,家住新疆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民泰街的兩名小學二年級學生因為玩“煙卡”發生矛盾,一名學生選擇報警。
“煙卡”即煙盒蓋折成的長方形卡片。香煙價格越高,香煙盒製作的“煙卡”等級就越高。遊戲中一般是將卡片置於地面,利用空掌心擊拍,被掌風擊中翻面者為贏家。
目前,玩“煙卡”已成為中小學生群體中興起的一種新遊戲。未成年人為何沉迷于“煙卡”,又該如何引導未成年人發展健康的興趣愛好?《法治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煙卡”風靡學生圈
8月12日傍晚,位於烏市天山區東泉路的清泉小區廣場上,三五個孩子圍成一圈,蹲著拍“煙卡”,玩得不亦樂乎。10歲的樂樂隨身帶著一個小收納盒,裏邊整齊地排列著他收集的“煙卡”。
“身邊小朋友都玩‘煙卡’,我不玩就落伍了。”樂樂説,他在小區看到有小朋友玩,借了一張卡跟著玩,摸到“竅門”後他贏了好幾張卡,更覺得有趣了。大家每天還約好時間,一到下午就在小區廣場拍“煙卡”。
記者走訪烏市多個小區發現,“煙卡”遊戲在小學生中頗為風靡。8月14日,在沙依巴克區二十里店社區的一居民小區裏,幾名孩子正在玩“煙卡”,玩耍中,不時談論一些香煙的品牌和價格,手持“高檔煙卡”的孩子還會不時向小夥伴炫耀。
“有稀缺卡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該小區的歡歡説,只有真卡才能參與遊戲。為了區別真假“煙卡”,有“經驗”的孩子會看“煙卡”上面有沒有膠水,並仔細聞味道——有明顯煙味的才是真“煙卡”,真“煙卡”才是“硬通貨”。説完,歡歡打開一個塑膠袋,向記者展示裝的“煙卡”,大概有四五十張,都是他這個暑假贏來的。
線上線下都有銷售
這麼多“煙卡”從何而來?記者詢問後得知,有的孩子是網購、問家人要,有的孩子為了收集“煙卡”甚至去翻垃圾桶。
李玉強是烏魯木齊某單位的保安,提起兒子玩“煙卡”的事,一臉愁容。“自從兒子迷上了‘煙卡’,我抽煙的檔次也提高了。為了讓兒子高興,在小夥伴跟前有面子,我就找朋友要煙盒,有時候路過單位的垃圾桶,都會多看一眼。”
一名家長告訴記者,自己的孩子為了玩“煙卡”,會用零花錢去購買小夥伴手裏的“高級卡”,他擔心孩子為了收集“煙卡”去買香煙。
“煙卡”走紅後掀起的銷售熱潮,在各大電商平臺上表現得更為明顯。記者在某電商平臺搜索“煙卡”發現,目前仍不乏銷售過萬的“煙卡”商家,多以折疊好的、不同香煙品牌的“煙卡”混合打包出售,根據選購張數,售價區間在幾元至數百元不等。
線上店舖有的還打出廣告詞“全新真卡,您的孩子再也不用翻垃圾桶了”“只做稀有高級卡”,也有的會在介紹欄直接標明“真煙卡”,同時附加“真煙盒剪下”“有煙味”“帶膠印”等字樣。
有買家留言:非常好,不用惦記孩子去翻垃圾桶了,我家也沒人抽煙,真是幫了大忙。
記者走訪發現,線下一些商店也售賣“煙卡”。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商店老闆介紹,有從網上訂貨的,也有回收來的,如酒店、會所、酒吧等一些高檔消費場所。網上訂購的“煙卡”大部分是印刷品,但對於孩子來説,很難鑒別出來。
銷售“煙卡”是否合法?新疆法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康明遠介紹,廣告法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佈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售賣‘煙卡’屬於變相的煙草廣告和促銷,商家通過印製煙草註冊商標,售賣印刷版本‘倣真煙卡’,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建議相關監管部門加強對‘煙卡’銷售的治理力度。”康明遠説。
關注孩子真實需求
烏魯木齊市博峰小兵青少年發展中心主任王永強認為,兒童接觸“煙卡”遊戲可引發他們對煙草的好奇心,在遊戲中,孩子們對“稀缺卡”的需求也容易導致攀比心理。
“倡議家長和學校引導孩子嘗試多樣化的興趣愛好,提供豐富多樣的課外娛樂活動,滿足孩子的興趣需求。遠離不良嗜好,走向健康快樂成長之路。”王永強説。
近日,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開展相關宣傳活動守護孩子們的身心健康。
8月13日,米東區公安分局古牧地東路派出所民警和轄區青少年面對面交流,引導他們多參加有趣的戶外活動,積極向學生宣講煙草危害。米東區公安分局東山派出所聯合社區,建議家長引導孩子參與健康的遊戲運動,把“煙卡”轉換為剪紙、摺紙、藝術粘貼。
“當前對‘煙卡’流行的擔憂,不是卡而是煙,這是大家所擔心的核心問題。”新疆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楊富強説,“煙卡”的出現和風靡,本質上還是社會和家庭忽視了幼兒和青少年在社交方面的工具需要。以前丟沙包、跳繩等遊戲活動被資訊時代的非實體娛樂所取代,所以當孩子們需要線下社交時,就會尋找社交工具,而和成年人社交工具香煙伴生的“煙卡”便出現了。
在楊富強看來,有些商家專制“煙卡”售賣,這種烘托造勢也是“煙卡”風靡的原因之一。他建議,學校、家庭、社會同向發力,加強對學生的正面引導,多鼓勵學生參與體育、藝術和其他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