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經假真的來了?北京已實施20多年多數遭遇執行難
- 發佈時間:2016-02-16 16:51:12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北京已實施20多年 不了解難啟齒遭遇執行難
你聽説過“姨媽假”嗎?安徽省規定從3月1日起,痛經嚴重的女職工可以休一兩天痛經假。消息一齣,又是一片熱議之聲。其實大家不必羨慕,北京市早在20多年前就有類似規定了。
有人痛到輸液來止痛
很多女職工都有痛經的經歷。“曾經疼得暈過去,恨不得把肚子挖出來扔了”;“疼得厲害的時候會嘔吐”;“疼得在床上打滾,滿頭大汗”……很多朋友在描述痛經的感覺時甚至用了“生不如死”這樣嚴重的詞彙。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仍要堅持工作。可想而知,那是一種怎樣的痛苦和尷尬。“我捂著肚子坐在椅子上,身子弓得快鑽到桌子底下去了,男同事還很奇怪地看著我”;“我上學時見英語老師捂著肚子在黑板上寫字,寫了一陣,寫不下去了,就蹲到了地上給我們講”;“吃了止痛藥都不管用,打止痛針也不行,只好去醫院輸液”……
安徽省的規定一齣,受到了網友們的一致點讚,認為這是尊重女性人權的體現,也是女性地位提高的體現。甚至有網友喊出了“‘姨媽假’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之一!”的口號。
北京規定更進一步
痛經假算勞動時間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勞動法分會副秘書長金曉蓮告訴記者,實際上,安徽省並不是第一個提出痛經假的省份,早在1993年原衛生部、原勞動部等就曾發過一個《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其中就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此後,浙江省、福建省、山西省等地也對女職工痛經假作出規定。
而北京市也早在1990年實施的“北京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女職工患痛經,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生産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以在經期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儘管《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已經在2012年被廢止,但是北京市的規定目前還未被廢止,也就是説北京市對於女職工的痛經假也是有規定的,而且明確規定算作勞動時間。“就是説這個假並非是病假,這是由於女性特殊的生理週期,而給予女職工的一個特別保護措施,女職工因為痛經請假休息的,即使沒有上班,用人單位也要按女職工正常出勤對待。”金曉蓮解釋説。
多數女職工沒聽説過痛經假
這麼看來,痛經假早就有了,但為什麼安徽省的一個動作還是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這麼強烈的關注呢?這是因為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大家對於痛經假了解不多,加之這個假涉及女職工個人隱私,而少有提及。記者詢問了多位女性朋友,她們都不知道還有這樣一個假期,痛經嚴重不能堅持時,只能向領導請病假,碰上男領導時還不好意思直説,只能以感冒發燒等常見病為理由搪塞。而幾位企業的HR也説,聽都沒聽説過痛經假。
金曉蓮認為,痛經假在實際執行的時候還有很多困難,比如説安徽省的規定就有一個毛病,如果沒有醫院的診斷證明能不能休?如果不能休,那和病假有哪些區別?另外,痛經假到底是病假還是生理假期,女職工請痛經假期間,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按病假處理?這些問題都會給女職工權益維護帶來問題。還有就是女職工的生理週期太過隱私,很多女性請痛經假羞于啟齒也造成這個待遇不能有效落實。(記者 代麗麗)
網評
支援 痛經假,真是很應該
@椕gobingo:一萬個讚!
@Sorrylooking:這是該支援的!痛經假,真是很應該。
@Diana-不是王妃:超級讚!孕婦、痛經的女人,作為弱勢群體,理應得到更多的保護!
@有一天遇見最美的你:支援推廣,希望程式簡單。
反對 女人就業更加困難
@用積極的心看世界:身為女生不但沒有如釋重負,反倒更擔心用人單位對女性的歧視,以及女生更加難以找到好工作。
@我才不告訴你我是個逗逼:感覺矯情了。不是説這些人不用休息,是沒必要專門弄個假期。
@明月光華:不能什麼都要企業承擔成本,否則女生真不好就業。
@Ruby_落芽:痛經放假就對了,可是為什麼還要開證明?痛經還哪有力氣去醫院開證明,你在逗我?
@王掄掄:以後應聘的時候,我可以在CV最後備註一句“從不痛經”。
疑問 執行起來恐有難度
@青皮核桃1991:能實行嗎?感覺可操作性不強。
@suheng4012:執行起來比較困難!
@用戶5766254962:這個政策出臺後是不是會有人打著痛經的幌子逃避勞動?
@愛吃桂圓的呼嚕嚕:痛經不能上班的可憑醫療機構證明,這個醫院能證明?
@陳艷:女性的工作環境、工作性質、個人體質、病情都會影響其痛經的程度,有些女性痛經一兩個小時就好轉,有些則會持續幾天。痛經是一種感覺,沒有什麼儀器可以鑒定疼痛程度。從政策層面看,醫生確實能開具此類證明,但除非用硬性推行政策,請假難的問題始終存在。走不動路的時候,來三甲醫院開證明比找領導請假麻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