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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跳樓自殺砸死路人 庭上道歉:一萬個對不起

  • 發佈時間:2015-10-13 10:07:55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林霞虹  責任編輯:張明江

  去年12月4日晚,一名男子在廣州市荔灣廣場跳樓企圖自殺,卻砸死路人。跳樓男子被救活後,被發現竟然是射傷警察後逃亡17年的悍匪、公安部B級通緝犯“黑桃A”——林錦成。昨日,林錦成在廣州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犯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搶奪槍支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4項罪名。

  1997年1月1日 人民北路持槍搶劫

  昨日10時許,55歲的林錦成戴著手銬、腳鐐被押上法庭。這名昔日悍匪如今頭髮花白,背部佝僂,看上去沒有什麼精神,説話的聲音也很小。

  公訴機關指控,在1997年1月1日淩晨,林錦成與同夥人李衝(已死亡)經密謀搶劫後,各攜帶手槍1支來到越秀區人民北路南海漁村附近伺機搶劫。

  當被害人漢某某在上述地址準備搭乘計程車離開時,被告人林錦成和同夥人李衝立即衝上前採取持槍威脅的手段,搶走被害人漢某某的勞力士手錶1隻、愛立信388型行動電話1部、BB機1台、都彭圓珠筆1支、現金人民幣5000余元。

  林錦成説,搶劫得手後,李衝將手錶拿到澳門典當,換了5萬多元,分給自己1.5萬元,然後兩人就回到廣州繼續逍遙。

  1997年1月15日 沙面傷警亡命天涯

  冤家路窄,1997年1月15日淩晨,林錦成和李某到沙面的一家大排檔吃夜宵,剛好遇到了搶劫的被害人漢某某。漢某某認出了他們,便用“大哥大”打電話報警,並跟隨他們到了沙面。

  據當時參加圍捕的梁經棟警官回憶,到達沙面後,警方發現搶劫犯吃夜宵的檔口仍有很多顧客。為了保障其他民眾的生命安全,警方決定暫時在檔口對面的草叢蹲守,讓兩名便衣民警到林錦成他們附近一桌監視他們,看看能否趁機制服他們。

  梁警官説,林錦成當時很機警,看見有人蹲在草叢附近,馬路上也變得安靜,就趕快結賬離開了檔口。這時,剛好有一輛計程車從白天鵝賓館開過來,林錦成和李衝就馬上攔下計程車跳了上去。

  梁警官説,當時自己跑到計程車副駕駛座旁邊時,林錦成已將車門關上。他便舉槍對著林錦成,示意後者下車。誰知,林錦成在車內開槍,自己腹部中了一槍,他忍痛朝林錦成開了一槍,隨後便暈過去了。

  林錦成對梁警官的證言表示沒有異議。林錦成説,在逃跑的過程中,他的手臂和腿部也中槍了。

  林錦成的同夥人李衝在當時的槍戰中被警察擊斃。

  2014年12月4日 跳樓自殺砸死一路人

  在開槍襲警逃亡後,林錦成被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犯”,還被廣州警方2014年發佈的撲克牌通緝令列為第3號人物“黑桃A”。他隱姓埋名潛逃多年,不敢與家人聯繫。在偷偷潛回廣州後,林錦成也不敢回海珠區的家中,而是在同德圍開了一家文具檔口謀生。

  去年12月4日,林錦成在荔灣區荔灣廣場南塔5樓跳樓自殺,砸中途經樓下的被害人陳某生,致被害人陳某生死亡。

  林錦成説,去年12月4日,自己因為身體患病,多年來躲避警察追捕,生活壓力大,想要跳樓自殺,便一個人到荔灣廣場。自己上了南塔5樓,第一次看見樓下有人便沒有跳。第二次上去看到樓下沒人了,自己才跳下去的。

  在被送往醫院救治之後,由於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警方一直密切關注著林錦成的狀況。

  一開始,林錦成不願告訴警方自己的姓名,在警方多次詢問下,林錦成自稱張金福,是廣西人,其他資訊一概不説。警方感覺事有蹊蹺,便拿他的生物物證進行檢驗比對,很快查出他就是林錦成。警方隨後對林錦成進行了勸導。第二天,林錦成主動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身份及罪行。

  腹部受傷民警索賠39萬

  在昨日的庭審中,當年被射傷的梁警官也參加了庭審,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他向林錦成索賠39萬餘元。梁警官當年腹部中槍受傷,經法醫認定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民政部門認定為七級傷殘。現在,他在白鶴洞派出所工作。梁警官説,雖然子彈已經被取出,但對他的腰椎仍造成很大的影響,保持一個姿勢較長時間腰就會酸痛不已。

  同樣提起訴訟的還有陳某生的妻女,要求林錦成賠償死亡賠償金84萬餘元。

  在庭審最後,林錦成向被害人陳某生的家屬反覆地道歉,説“一千個對不起,一萬個對不起”。

  “他這句‘對不起’根本沒什麼用。”陳某生的妻子情緒激動地控訴説,她現在感覺生不如死,因為林錦成,自己好好的一個家庭都散了。陳某生的女兒也一直落淚。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之中。

  四宗罪:

  搶劫罪

  故意傷害罪

  搶奪槍支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

  兩起索賠

  被射傷梁警官索賠39萬

  無辜被砸死家屬索賠8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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