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大25歲老闆閃婚閃離:買房加我名字再生娃
- 發佈時間:2015-09-24 07:51:23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與大25歲的老闆閃婚閃離後,又提條件協議復婚
“買房加上我名字,再給你生孩子”
打著如意算盤的她最終換來一場空
杭州老王年過花甲還沒有結婚生子,想找人傳宗接代;小他25歲的河南女子阿霞想在杭州定居,有套房子。二人閃婚閃離後,阿霞提出老王買房子給她加名,兩人就復婚生孩子。可一等房子加上她的名字後,阿霞就打官司,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玩感情遊戲,阿霞最終換來的是一場空。法院判決房子一半歸阿霞,但阿霞同時要返還老王購買這套房子的一半房款,她等於什麼都得不到。
相差25歲的老夫少妻閃婚閃離
阿霞1978年出生,老家在河南,老王1953年出生,是地地道道的杭州人。老王年輕時就從事收藏品經營,幾年前,阿霞來到老王的收藏品店裏做幫手。
年齡相差25歲的這兩人,曾是夫妻。他們在去年6月26日登記結婚,當年7月8日又協議離婚,婚姻才維持了短短的12天。
當初為啥嫁給年齡相差那麼大的老王,阿霞説自己是被老王“誘姦了”,老王怕她去告發才匆匆與她登記結婚,隨後為了擺脫她老王又主動要求離婚。
離婚後又一起買房雙方各懷心思
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兩人離婚後又于2014年11月26日在杭州清水公寓買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産權登記在二人名下。
阿霞解釋説,因為自己的戶口一直在河南老家,她想通過購房落戶的方式,把戶口遷到杭州來。
老王則表示,買房的153萬元錢都是他一個人付的,他還當庭拿出了支付房款的相關憑證。
“她利用我想要孩子(老王膝下無子)的心理。”老王説,阿霞主動要求復婚並給他生孩子,但前提條件是先買房並加上她的名字。
老王提到,當初結婚時,阿霞就説要給他生個孩子,但當他為對方交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之後,阿霞突然玩失蹤,不得已他才提出離婚。
她最終得到的是一場空
“買好房子後,她就變卦了。”老王説,房子買好裝修還沒完工,阿霞就向法院起訴,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房子買了,生孩子的事情卻“黃”了,阿霞還要求分割房産,老王覺得這明顯就是想敲他一筆。不過他也承認,阿霞同意給他生孩子的事,雙方只是達成口頭承諾,並沒有簽書面協議。
心有不甘的老王也提出反訴,他要求阿霞返還購房款76.5萬元,裝修款21萬餘元。
法庭上,阿霞稱買房和裝修自己也有出資,但對於有沒有共同出資的憑證卻一直回避。
經過近半年時間的審理,杭州拱墅區法院前天作出一審判決,認可涉案的房子為二人共同共有,判決房子一人一半,如果要分割,拿房子的一方要付另一方一半房款。
由於阿霞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雙方有共同出資的特別約定,根據雙方各佔50%份額的情況,老王要求阿霞返還一半購房款的主張闔法有據,法院判決阿霞應當返還老王76.5萬元購房款。
至於老王主張的21萬餘元的裝修款,法院以依據不足為由駁回這項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