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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與美國男子網戀 見面三天后閃婚三個月被甩

  • 發佈時間:2015-08-04 13:13:38  來源:東方網  作者:魏徽徽  責任編輯:張明江

漫畫配圖

  廣州26歲女子張欣由姨媽做紅娘,用QQ跟遠在美國的男子跨 國網戀,兩個月後第一次見面,第三天就閃婚,三個月不到洋老公就甩包回國了,如此草率的婚姻讓人咋舌。而90後女孩蔣麗與剛回國幾天的英國華裔相親,只因對方稱馬上要回國了,要麼馬上結婚要麼分手再不見,被迫倉促結婚,婚後不到一個月,老公就跑回英國了無音訊。

  結婚容易離婚難,洋女婿、洋媳婦走出國門後就失聯,國內配偶難維權。閃婚閃離讓跨國婚姻成了速食快餐,雙方了解不深、中外文化差異、距離太遠等成了跨國婚姻的硬傷。近日,海珠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彭峻峰解讀了近年來審理的涉外離婚案。

  【她們為何閃婚?】

  倉促結婚 新郎次月就跑了

  廣州女孩蔣麗生於1991年,祖籍廣東高要,2012年8月經人介紹,她認識了英國籍華裔阿傑。在年齡和家庭壓力下,蔣麗被迫相親,並在認識阿傑不久後就同意結婚。“因為他説馬上就要回英國了,如果願意就馬上結婚,不同意就再見。”

  倉促下,蔣麗答應了,兩人在同年9月登記結婚。沒想到,阿傑在婚後不足一個月就回了英國,而且沒再回廣州。蔣麗多次打電話給阿傑,他非但不接聽還關機。如此草率的結婚,讓蔣麗後悔不已。

  她到法院起訴離婚,訴狀上寫著“夫妻間缺乏溝通、性格完全不合、彼此感情已徹底破裂”,庭審時經法院傳喚和送達文書,阿傑還是沒有現身,法院以被告方缺席判了准許離婚。

  三天閃婚 三個月感情破裂

  2013年4月,26歲的張欣經姨媽介紹,通過QQ聊天與遠在美國的羅毅相識。同年6月23日,羅毅回國,張欣第一次與他見面。在親戚朋友對跨國婚姻的鼓吹下,張欣在6月26日,即見面三天后,就與羅毅去了廣州市民政局登記結婚。

  婚 前未充分了解,感情基礎不深,張欣發現噩夢才剛剛開始。因為性格不合、愛好差異大,兩人經常為一些日常生活瑣事爭吵不休,羅毅經常拿在國外的標準來衡量張 欣對錯,各種細枝末節都不放過,讓她時常感到窒息。2013年9月,結婚還不滿三個月,一次激烈爭吵後,羅毅回了美國。

  張欣原本還自我安慰地想,兩地分居或許能讓雙方緩和一下緊張的關係,但實際上非但沒能讓羅毅回心轉意,反而矛盾越來越深。張欣沒有條件漂洋過海去挽回,羅毅至今沒再回國。法庭上,張欣明確地告訴法官,和好已經沒可能了。海珠法院認為雙方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話你知】

  跨國離婚難在哪兒?

  涉 外離婚案件審理過程其實非常複雜,洋女婿、養媳婦的國外準確居住地址國內法院查不到,即使登記結婚時有住址,仍有相當大部分聯繫不上,而最終只能登報公 告。且涉外方出庭率比較低,國內的配偶如果認為對方有第三者等,通常難以舉證,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還有涉外方的國外財産難以查明,也難以維護國內一 方的財産權益。

  彭峻峰説,廣州越來越國際化,做外教、跨國公司派駐中國的人員也越來越多,廣州人跨國工作生活的也多了。為了物質、外國國籍身份或外國居留權,而放棄感情盲婚的行為不可取,對方也知道你的目的,當然不會有平等的感情基礎,失敗概率會更高。

  很多人可能因為外國人在國內時間非常短,所以非常倉促就決定了結婚,特別是年輕女性,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中外文化差異,畢竟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婆媳關係可能衝突更明顯,需要更多時間去了解。

  【他們為何離婚?】

  謀生艱難 洋妻不肯申請綠卡

  跨國婚姻失敗的受害者並非只有女性,曾先生55歲時起訴要與英國妻子艾維離婚。實際上兩人都是再婚,2005年在廣州市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時,曾先生已將近49歲。婚後第二年,他就獲英國移民局批准,隨妻子前往英國定居。

  曾先生説,初到異地感覺各方面都較好,兩人感情尚可。但由於居住的那個州人口較少,難以找到工作,為了生活他必須選擇到外州工作。而因為路途遙遠,難以相聚,長時間的分離導致他和艾維感情上變得不融洽。

  之後,艾維也聲明不會簽名辦理曾先生轉正式永久居留的綠卡。2008年9月,曾先生因身體原因回廣州治療,之後就再也無法聯繫上艾維了。2011年海珠區法院受理了這宗離婚案,兩人無兒女無共同財産,法院判准許離婚。

  嫁洋外教 女兒出生爭執不斷

  2004年3月,住在海珠的阿婷認識了來自美國的小夥子奧夫,當時奧夫在廣州一家外語專修學院從事外教工作。兩人認識4個多月正式確立了戀愛關係並同居,次年在廣州市民政局辦理了婚姻登記。

  不過,阿婷婚後過得並不如意,由於雙方的性格問題、人生價值取向不同,還有文化、種族等各方面因素,第二年他們就經常因生活上瑣碎事情發生爭吵,特別是女兒出生後,各種矛盾不斷。“有幾次吵架,兩人都提出離婚解決,但最終沒有付之行動。”

  阿婷説,“2014年經過慎重考慮後,我決定離婚。女兒在美國出生並取得國籍,我願意把女兒撫養權給奧夫。他帶著女兒回美國,我一人前往德國留學。”由於奧夫沒有到庭,法院發出的跨國訴訟文書他也沒有回應。最終,法院判決支援了阿婷的訴求。

  (注: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均為化名)

  【專家視點】

  跨國婚姻為何不牢靠?

  1.雙方感情基礎薄弱

  彭峻峰指出,許多涉外婚姻的夫妻雙方婚前感情基礎不深、互相不甚了解,在通過網路結識或者朋友介紹認識後便倉促結婚,薄弱的感情基礎給婚後的相處帶來隱患。

  2.“異地戀”致感情疏遠

  數據顯示,85%涉外離婚案訴由都是“長期分居導致感情淡漠”。婚內並無生育子女且無共同財産的情況較為常見,再加上溝通與交流的缺失,“異地戀”帶來諸多不利因素導致雙方容易日久情變。

  3.文化差異帶來相處障礙

  由於文化差異帶來的“性格不合”往往也成為訴請離婚的主要事由之一。在案件審理中,有近50%的當事人表示不適應國外境外生活或雙方文化差異較大。

  4.動機不純埋下離婚隱患

  不可否認的,跨國跨境婚姻的締結是迅速改變“戶口”的捷徑之一。彭峻峰辦理的一樁離婚案中,女方便對“結婚就是為了能出國”直言不諱,後來移民簽證未成功,便來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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