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高中男生因不滿分手捅殺女友獲刑15年
- 發佈時間:2015-07-01 15:42:27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高中校園內一對早戀的學生,因為一方提出分手引發慘劇,17歲的女孩慘死在男孩刀下。而如果不發生這一切,三天后女孩就要走進高考考場。該起案件近期在聊城中院審理。
毆打、謾罵、煙頭燙人……近來,全國各地陸續爆出校園暴力事件,令人瞠目。處在花季的孩子們,緣何成了施暴者?校園暴力事件,何時能休止?
“如果不在乎我,就帶著她一塊跳樓”
2014年6月4日下午,幾聲慘叫響起于聊城某中學。正在二樓工作的張老師立馬走出門,眼前的一幕讓他驚呆了:一個男生正把一把一尺長的刀,從一個女生腹部拔出來。
老師們把男生手裏的刀奪下,這個男生卻説:“老師你們別抓我了,我從三樓跳下去。”此時,女生已經躺在了地上,滿身是血。實際上他們本是一對,男生楊華祥正在讀高二,17歲,是美術生;女生田天讀高三,三天后她就將走進高考考場。
什麼樣的矛盾要用這樣血腥的方式解決?2014年4月30日,田天因畢業等原因向楊華祥提出分手,楊華祥不同意並多次挽回卻均遭拒,他心裏有了疙瘩,甚至産生了拉著田天一塊跳樓的想法。
“5月27日我和田天在樓下碰見,她又沒搭理我,我心情壞到了極點。”上課時,楊華祥跟老師發生爭執,一怒之下把畫架子砸了。
6月4日是學校放假的日子,想到如果再不去學校,田天就要參加高考離校了,他帶著刀來到了學校。據楊華祥講,之所以帶刀,並非要殺女孩,而是“先自己捅自己幾刀,看看她是否在乎我,如果在乎就繼續對她好,如果不在乎我,就帶著她一塊跳樓。”
刀被藏起來他又買了一把
見面後兩人吵了起來。楊華祥説,當時田天説的一些刺激人的話激怒了自己,於是把刀拿出來刺向了她。他回憶,自己先捅了一刀,田天開始叫,他一看她喊就捅了第二刀,感覺這一刀比第一刀捅得深,就把刀子拔了出來,田天接著倒在了地上。“當時我呆了,站在那裏不會動了。”他事後回憶。
悲劇本來可以避免。案發前,他的同學發現他帶了一把刀,為防止他做傻事,同學把刀奪過來藏在了宿舍。
同學的好心最終沒有阻止住他。楊華祥隨後在校外轉悠時,走到附近一個賣廚具的門市,花了12元錢買了一把刀子,把刀子放進藍色雙肩包裏回了學校。
正是這把新買的刀要了田天的命。她因右肺、肝臟及下腔靜脈破裂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這在楊華祥的意料之外,他本以為自己只是弄傷了她。
父母在外打工 他和爺爺生活
法官分析,本案有個特點值得注意,楊華祥的父母長期在外打工,他和爺爺生活在一起,家長注重對他物質生活的改善,但對他的成長過程及心理問題關注較少。這造成他心理內向,遇到事情與問題不能及時與家長和老師溝通,易産生偏執的認識。此外,因為他法制觀念淡薄,自我約束不足,遇事易採取極端方式解決,不能正確處理早戀中出現的問題。
聊城中院認為,楊華祥因感情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他主觀上具有致田天死亡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殺害田天並導致其死亡,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
因本案為戀愛關係産生矛盾引發,且楊華祥犯罪時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決楊華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文中當事人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