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孩輕信網友被逼賣淫 最小年僅13歲
- 發佈時間:2015-06-16 13:42:09 來源:銀川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為了輕鬆賺快錢,以帶網友外出遊玩為名,寧夏中衛市無業青年張某、李某一番花言巧語,騙取三名花季少女信任後,強迫其賣淫。該案經永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轄區法院一審依法以強迫賣淫罪、強姦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7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張某、李某于2014年4月通過QQ聊天,認識了少女樂樂(13歲)、果果(14歲)、婷婷(16歲),通過多次網上聊天5人成為網路好友。
2014年7月1日,張、李二人將樂樂、果果帶至永寧縣望遠鎮一賓館,強迫其賣淫,期間張某明知受害人樂樂才13歲,仍2次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7月8日,張李二人故技重施,將另一名受害人婷婷也騙到了永寧縣望遠鎮,毆打威脅婷婷強迫其賣淫。7月10日,婷婷假意答應,並借上街買藥的機會向公安機關報案,隨後張某、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