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1200多萬上了失信名單 “老賴”乖乖還款
- 發佈時間:2015-05-26 09:48:16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田燕
上市公司大股東當“老賴”,欠債1200多萬元,到期後不還,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案件成為前海法院運作“審執分離”機制的首批案件之一。近日,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發揮“審執分離”機制優勢,在執行決定團隊和執行實施團隊密切配合下,開展鷹眼大數據資訊查詢,並迅速啟動聯動機制和執行威懾機制,迫使被執行人主動與執行法院聯繫還清欠款。
拒不履約股權轉讓産生千萬糾紛
2011年5月11日,高某與古某簽訂涉外《股權轉讓協議》,約定高某以3625萬元價格向古某轉讓其持有的香港海某公司的85%股權,洪某為古某付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在古某支付2500萬元後,高某辦理了股權過戶手續。後來,古某以高某隱瞞公司虧損,提高股權價格為由,拒絕按照約定期限支付剩餘的1125萬元。雙方爭執不下訴諸法院。
2015年1月12日,法院判決古某應賠償高某人民幣1125萬元及其利息,洪某對此承擔連帶責任。古某、洪某均未上訴。判決生效後,由於洪某等人拒不履行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高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鷹眼犀利“老賴”資産全部顯形
案件到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立案執行時,恰逢該院正試行“審執分離”機制,按照分工要求,決定法官快速審核啟動了執行程式。
在案件立案流轉的同時,執行員已第一時間打開深圳法院鷹眼查控網,對被執行人古某、洪某的人身和財産資訊進行全方位掃描。經查,本案的主債務人古某名下沒有任何財産,本案的另一名被執行人洪某持有的證券、房産、股權、存款等各種資産的價值遠遠超過其所應承擔債務。
上失信名單被執行人乖乖還款
儘管查封被執行人洪某的股份並拍賣完全足夠清償被執行人的欠款。但是,由於洪某係該公司大股東,強制查封、拍賣股票必定會影響市場股價,使小股民受損,且司法查封、拍賣必須經過評估、公告等各種嚴格的程式,在時間上也不利於申請人早日取回款項。實施團隊經過研究,決定啟動與金融管理機構和市場監督管理機構的聯動機制,對洪某作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決定,以此敦促洪某更快更好地履行義務。
當洪某看到執行員手中的《發佈失信人員決定書》上自己的名字,明白一旦拒絕立即履行還款義務,自己將被作為失信人員向全社會公佈,信用將受重大折損,無法再向銀行貸款時,再也坐不住了。5月22日,被執行人將欠款、利息及訴訟費等共計1214.68萬元的執行款轉入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賬戶,至此,前海法院按照試點的審判權與執行權相分離機制執結了首宗案件。而此時距離立案時間僅過了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