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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會變投資公司放高利貸 8名被告人服法

  • 發佈時間:2015-03-26 08:01:55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王蘇燕  責任編輯:胡愛善

  陳建鋒等人已形成嚴密的組織,且內部分工明確,賬目清晰,收債手段花樣百齣,已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資料圖片

  2015年1月14日,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江蘇省江陰市的大街小巷開始有了過年的氣氛。看守所內的陳建鋒望了望這四角的天空,管教民警告訴他送監執行的日子到了,他被押解上警車,被送往高淳監獄服刑。這個曾經不可一世的“黑老大”和他創建的“涉黑公司”消失了。

  聲淚俱下作最後陳述

  “我對不起我的父母,他們只有我一個兒子,他們將此生的積蓄都給了我,希望我能成就一番事業,而我卻用他們的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對不起我的妻子,她溫柔賢良,希望我能多陪陪兒子,可她的這個願望我都沒有滿足;我對不起我的兒子,平時我沒有守護他成長,我的行為將給他留下終身的傷害……”在法庭陳述階段“黑老大”陳建鋒用三個“對不起”道出了對親人的歉意,十余分鐘的懺悔讓旁聽席上的很多人潸然淚下。

  陳建鋒是土生土長的無錫人,1999年7月,他從無錫市某職業技術學院中專畢業,後被分配到無錫市鴻山鎮的一家機械廠上班,主要從事車工。2002年初,廠裏效益不好,陳建鋒辭職了。後來的三年間,他跟著母親種過蔬菜、開過叉車。2005年,陳建鋒租了一個廠房,開始從事機械加工,到2009年底,他經營的小廠一共賺了30多萬元。但陳建鋒有一個不良嗜好:賭博。

  2010年下半年,機械行業效益不好,陳建鋒閒著的時間越來越多了,他便經常在鎮上的麻將館裏賭錢,先後輸了10萬多元。賭博不僅讓陳建鋒輸光了之前的積蓄,還讓他完全沒有心思經營廠裏的生意。

  為放貸涉黑組織形成

  2011年,陳建鋒的廠子賣給了他人。那段時間,陳建鋒一些開小廠的朋友因為生意上需要週轉,就向他借兩三萬元的短期借貸,他們之間約定一萬元每週的結算利息為400元,借高利貸的人一般都能在一個月之內全部還清。同時,鎮上一些好賭之人也向他借錢,他以同樣的利息和這些人結算。就這樣,2011年,陳建鋒一共賺了6萬多元的利息錢,嘗到甜頭的他開始尋找更大的放高利貸目標。

  2012年4月,陳建鋒認識了綽號“阿向”的徐向海(另案處理),“阿向”知道陳建鋒在放高利貸,就向其吹噓:“江陰這邊的規矩是1萬元‘水錢’(高利貸)一天收300元利息,比無錫多多了,我可以介紹你到賭場裏去放‘水錢’。”

  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陳建鋒決定到江陰市繼續他的“發財路”。他開始招募人手在他人的賭場內和自己開設的賭場內放高利貸,先後有袁建鋒、王超、孫學、許可為、楊奎、陳泰、吳唯剛等二十多人加入他的放高利貸團夥。

  之後,陳建鋒覺得只在賭場裏放“水錢”來錢太慢,於是在2012年國慶節期間,成立了一家“豐豐投資公司”,專門從事“放高利貸”業務,而他的父母以為兒子是做正經生意,把一生的積蓄30萬元都給了他。

  據陳建鋒供述:“公司裏所有的事情都歸我管。平時我安排袁建鋒和吳唯剛拉生意,王超、孫學等人在公司看門,隨時聽從我的安排。開賭的時候,袁建鋒、陳泰等人負責‘抽莊風’(抽賭客的回扣),王超和孫學負責放‘水錢’和記賬,其他人負責望風、看場子、接送賭客。”討債的時候,陳建鋒安排他們按不同的片區追債,有管“動手要債”的,有管“放風防逃”的,有管“車輛內勤”的,儼然一副嚴格的公司管理制度。

  陳建鋒借成立的“豐豐投資公司”把高利貸發放的範圍從賭場擴大到了社會。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期間,該團夥非法向不特定的社會群眾70余人發放高利貸合計720余萬元,獲得高額利息130余萬元,同時通過開設賭場非法獲利82.7萬元,並逐漸形成了以陳建鋒為組織者、領導者,袁建鋒、王超、孫學為骨幹成員,陳泰、楊奎、吳唯剛、楊雲華、許可為、劉安兵、胡明豐、龔景濤等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因追債作案126起

  不久後陳建鋒發現有收不回來的錢,他就將手下的人分成小組,到各片區去要錢。他們的追債行為從威逼利誘發展到非法拘禁,從尋釁滋事發展到聚眾鬥毆……一起起的犯罪行為就是為了完成“老大”陳建鋒的命令:把債收回來。

  2012年6月,被害人承偉在經營賭局期間為他人擔保向陳建鋒借高利貸5萬元,後又向吳唯剛借高利貸5萬元。此後,承偉因無力償還一直在躲債。同年7月20日上午,吳唯剛獲悉承偉入住某賓館,立即與團夥裏的其他人員將承偉抓住帶至他們的宿舍進行看管。陳建鋒到該宿舍後,對承偉進行辱罵,逼其馬上還錢,並稱“不把錢還出來就別走”。

  當晚,陳建鋒逼著承偉補寫了兩張借條,並交代手下人看管好承偉。7月22日下午,已經被非法拘禁超過48小時的承偉覺得出去無望,打開了一瓶自帶的安眠藥,吞了20余粒企圖自殺。陳建鋒發現承偉吞藥自殺,不僅沒有立刻救助已經處於半昏迷狀態的承偉,還將瓶中剩下的幾十粒安眠藥強行灌入其口中。不一會兒,承偉開始全身抽搐,陳建鋒怕他會死在宿舍,就指使手下人捏住承偉的鼻子,掰開其嘴巴,向承偉腹中灌入一大可樂瓶肥皂水,隨後又灌入數大瓶清水。陳建鋒還指使手下反覆踢打承偉腹部,迫使其將所吞藥片吐出。當晚19時,承偉老婆送來了9萬元錢,陳建鋒等人才將已經陷入昏迷的承偉交還給他家人,屈指算來,該團夥對承偉實施了長達57個小時的非法拘禁。

  同樣的犯罪行為該團夥又實施了好幾次,不還錢,在你車上和樓道上刷油漆;不還錢,威脅你新婚當天到你家去鬧事;不還錢,在你家住著不走……

  短短幾個月,該團夥開設賭場84次,非法拘禁14次17人,尋釁滋事23次,聚眾鬥毆3次,詐騙1次,非法侵入住宅1次,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危及了群眾人身和財産安全。

  幡然悔悟已無回頭路

  2013年3月開始,公安機關先後抓獲了陳建鋒及其涉黑團夥的其他成員。2013年4月13日,江陰市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袁建鋒、王超、孫學、楊奎予以批准逮捕,同年5月10日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陳建鋒、陳泰等人予以批准逮捕,全案于2013年8月12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審查起訴期間,承辦檢察官多次提審陳建鋒及團夥其他成員。經查明,陳建鋒等人在成立“豐豐投資公司”公司前,累計放高利貸159萬元,收回本金52.3萬元,收到利息15.86萬元;成立公司後,累計放高利貸682.7萬元,收回本金227.2萬元,收到利息93.55萬元。承辦檢察官還對其涉嫌開設賭場、聚眾鬥毆、非法拘禁、詐騙、非法侵入住宅罪的126起犯罪行為進行逐筆審查。

  “這麼多放出去的高利貸收不回來,向親戚朋友借的錢也還不了,自己要坐牢了,家裏也背上了沉重的經濟債,這叫家人今後如何生活。”陳建鋒向承辦檢察官表達了悔意。團夥成員楊雲華也後悔了,他在提審時告訴檢察官他的父親去世後,是母親將他養大,自己做了不少壞事,對不起母親。名牌大學畢業的吳唯剛更是追悔莫及,走上了這條犯罪道路,他無法面對一直將自己視為驕傲的父母……

  2014年12月5日,團夥主犯陳建鋒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詐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江陰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團夥骨幹成員袁建鋒、王超、孫學因犯以上罪名中的五至七個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至七年,並處罰金。一般成員楊雲華、楊奎、陳泰、吳唯剛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中的三至五個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至三年,並處罰金。

  一審判決後,8名被告人先後表示認罪服判不提出上訴。2014年12月15日,這份長達114頁的判決書最終生效,等待他們的將是漫長的刑期和重新來過的希望。

  (除被告人和涉罪人員外其餘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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