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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集資詐騙上億元後出逃 走投無路偷渡回國

  • 發佈時間:2014-12-24 09:10: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蘇宮新 楊顏慈  責任編輯:張明江

  犯罪嫌疑人繆某在接受審訊 江蘇警方供圖 攝

  犯罪嫌疑人繆某在接受審訊 江蘇警方供圖 攝

  犯罪嫌疑人繆某在接受審訊 江蘇警方供圖 攝

  買下一輛車挂靠到汽車租賃公司名下,每月收租金,3年後不僅能賺回本金,還能白得一輛車,這個看似合理的投資模式吸引了300多名投資者出資1億多元。但他們沒想到,買下的車輛並非自己獨有,而是被租賃公司賣給了諸多人。

  這就是發生在蘇州市的龍億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億公司”)涉嫌非法集資詐騙案。12月23日,記者從江蘇警方獲悉,案發後,兩名主犯先後潛逃至土耳其。蘇州警方經過一年多的追蹤,並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最終兩名嫌疑人偷渡回國,並在烏魯木齊落網。

  【案發】300多人被騙一個多億

  去年年中,大批蘇州市民報案稱他們投資在龍億公司用於出租的車輛被該公司賣掉,且公司負責人何某、繆某和陳某均已失蹤。

  據投資者反映,龍億公司對外宣稱經營合法租車業務,投資人只要在公司陪同下購買一輛汽車,以公司名義上牌,登記在公司名下,投資者支付汽車全款後即可獲得車輛所有權,而這種“所有權”是由龍億公司和投資人簽訂挂靠協議實現的。

  按照這份“挂靠協議”,龍億公司負責車輛的租賃業務,合同期3年,每月支付車價3%左右的租金。3年期滿後,投資人可以選擇取回車輛,也可由公司按照折舊市場價格回收。這是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而且利潤相當可觀。

  根據該公司當初給投資人的測算,以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為例,投資人每月可拿到約5600元租金,3年即可收回本錢。其後,車輛折舊可賣約12萬元,那麼總收益將高達60%。

  不少投資者覺得這種投資方式風險小,收益有所保障,便紛紛加入其中。

  直到去年3月,不少投資者反映租金突然沒有了。去年7月,投資者發現龍億公司陸續將他們投資的車輛出賣,才意識到出問題了。與此同時,該公司的三名負責人也去向不明。

  警方經過初步調查,判斷龍億公司及其負責人涉嫌非法集資,當即立案偵查。經警方統計,被騙的投資者有300多人,涉及資金超過1億元。

  【騙局】新型投資模式異化為一車多賣騙局

  警方調查發現,龍億公司成立於2008年,何某擔任總經理,其朋友繆某和同學陳某擔任大股東。

  “最早的時候,何某和繆某都是汽車租賃公司的司機,後來慢慢有了自己的人脈,便自己搞起汽車租賃,在蘇州行業內也算小有名氣。”辦案民警介紹。

  事實上,只要好好做租車,還是有得賺,何某等人為何要編織騙局呢?

  案後不久,主犯之一陳某投案自首,他的交代揭開了這起騙局的神秘面紗。

  原來成立龍億公司後,何某等人的汽車租賃業務做得風生水起,但到2010年,他們發現汽車租賃賺不到大錢。一次去酒吧玩樂時,他們覺得做酒吧似乎挺來錢的。很快,何某便將自己的資金投進了酒吧,並讓繆某和陳某去管理酒吧。何某沒有想到,由於經營不善,他的酒吧成了一個無底洞。

  由於投資失敗,資金鏈緊張,何某和繆某便想到了利用汽車租賃圈錢。

  他們名義上是讓投資人購買車輛,實際上他們會以同一輛車尋找多名投資人簽訂挂靠協議。為了取信投資人,龍億公司製作假租車協議或包車協議給投資人看,讓投資人相信車輛有正常的租賃業務。

  一輛車養一個投資人,可能還略有盈餘,但如果養兩個、三個甚至七八個投資人,就沒有可能。

  很快,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是難以為繼的。最後,龍億公司只得大量出售二手車以獲取資金。

  【逃亡】倉皇出逃土耳其 “紅色通緝令”全球追緝

  就在陳某疲於應付追債的投資人時,何某和繆某則開始運作出逃計劃。去年7月,何某、繆某及他們的家人陸續潛逃至土耳其。

  由於土耳其引渡有難度,加上找不到家人無法勸返。為了儘快將何某與繆某抓獲歸案,蘇州警方經向上級機關彙報,由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兩人發出“紅色通緝令”,在全球範圍內追緝。

  今年2月左右,警方得到線索,何某和繆某離開土耳其,經俄羅斯到了越南,並在越南落腳。警方判斷,何某和繆某可能會潛回國內,於是加緊工作。

  終於,今年9月,辦案民警發現何某和繆某的家人不約而同地向烏魯木齊匯集,極有可能是何某與繆某在烏魯木齊落腳。

  在烏市警方的配合下,今年11月11日,何某和繆某在烏市的暫住地被抓獲。

  【落網】走投無路偷渡回國 稱最對不起父母

  落網時,何某和繆某已經十分落魄。何某因為身患疾病,雙腳無法走路,只能坐輪椅。而繆某則在烏魯木齊做加工皮球的生意,一個月僅夠溫飽。

  面對民警他們坦承,自己是走投無路才偷渡回國。一方面是由於沒錢了,在國外呆不下去;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警方“獵狐”力度越來越大,他們在境外處處受制,只得想辦法回國。

  原來,何某出境時身上已沒有什麼錢。在土耳其下飛機的時候,身上僅有300美金。由於被“紅色通緝令”追緝,哪兒都不能去,每天只能呆在租住的房子裏,吃菜湯和幹面餅。

  一起前來的家人由於難以維持生計,沒多久,何某的家人就陸續回國。

  沒有錢,語言不通,加上何某有病,外面風聲又那麼近。他跟繆某合計,還是要想辦法回國,也許最危險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於是,他們擇道越南,從那裏偷渡入境,輾轉回到了烏魯木齊。

  落網後的何某才如夢初醒,坦言自己的行為不僅害了自己還拖累了家人,感覺最對不起的就是父母。

  今年38歲的何某,曾到阿聯酋擺過地攤,當過汽車租賃公司駕駛員、開過玉石珠寶店,但每一樣他都幹不長,每一樣都虧本。

  在編織汽車投資騙局中,他斂財1個多億,但他卻連這些錢的去向都説不清。

  民警介紹,為了還債,何某把父母的房子賣了,連老人的退休工資都拿走了。自從他潛逃後,他父親便四處借錢接濟兒子。繆某的母親也是如此。“土耳其相對消費較高,所以他們後來輾轉到了越南,那裏消費相對低些,而且可以偷渡回國。”民警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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