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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內助”眾生相:用丈夫權力“垂簾聽政”斂財

  • 發佈時間:2014-11-25 08:47:38  來源:新華網  作者:胡玉菡  責任編輯:畢曉娟

  貪內助   張浩/漫畫

  近年來,不少貪腐大案呈現“家族式腐敗”現象。“落馬”官員在位時,自己忙著撈錢逐利的同時,不少家屬也不甘落後,成了官員貪腐的“助推器”,有的甚至走到臺前,成了官員的“斂財”代言人。本刊梳理近年來的典型案例發現,貪官身後,往往有一個貪婪的“內當家”。這些人以其各具特色的“演出”,為我們描繪了一幅“貪內助”眾生相。

  ■“直接操盤”型

  11月1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了廣東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危金峰案件詳情。危金峰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賄賂,通過非法倒賣土地獲取暴利,家庭財産高達7000余萬元。久貪成“精”,危金峰甚至練就了通過拎重來估測紅包金額的“本領”。他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親屬全部涉案,打造了一個以危金峰為軸心,以其妻為“操盤手”,以不法商人為對象,以其岳母、哥哥等為贓款接收者的腐敗“網路”。

  ■“死不悔改”型

  在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一案中,其妻韓桂榮被以共犯的身份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定,韓桂榮通過丈夫王懷忠為他人解決請托事宜,先後3次經手收受阜陽某公司所送人民幣80萬元,3次經手收受某賓館負責人所送人民幣40萬元,並和王懷忠共同佔有此款。最終,王懷忠被判處死刑,韓桂榮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當審判長宣判時,韓桂榮竟多次將其打斷,咆哮著稱判決書所認定的事實是“一派胡言”、“法律就那麼回事兒”。

  ■“垂簾聽政”型

  寧波市原市委書記許運鴻的妻子傅培培,曾利用丈夫的權力和影響力説動寧波市某投資公司、某銀行寧波市分行為五洲公司貸款共計1483萬美元及1000萬元人民幣。她嘴上唱著高調“我們幹部家屬是不能經商的”,行動上卻介紹兒子許某與五洲公司總經理胡教華認識,意圖借兒子“做業務”的名義接受“俸金”。在胡教華購買配套設備需要資金時,傅培培和兒子就請許運鴻“到公司看看”。在妻兒的催促下,許運鴻幾次帶領寧波市有關單位的領導前往視察,指示給予資金支援。幾年間,傅培培和兒子共獲得好處費459萬元。最終,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傅培培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人間蒸發”型

  1995年到2005年間,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衛生局原局長連振輝在工程建設、醫政管理、醫械採購等事務中先後為8名行賄人謀取利益,多次受賄共計175萬元。在檢察機關訊問時,連振輝對收受鉅額賄賂的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全部退贓。由於他的受賄款全部交給妻子葉某打理,所以儘管他多次給家人寫信要求退錢,但葉某不予配合,反而玩起了“人間蒸發”,導致贓款至今未追回。

  ■“吹枕邊風”型

  江西省鷹潭市原副市長魏時中原本很廉潔,為躲避他人送禮,他甚至逢年過節帶著全家躲在親戚家中。他認為這樣做既“不失禮”又不傷送禮者的面子。其妻侯水娥卻對丈夫的拒賄行為非常不滿,“教育”他説:“你怕什麼,別人都這樣搞,有事我來擔,與你沒關係。”在其妻的一再煽動下,夫妻雙方共同犯罪。“前門”虛設,“後門”洞開,結果案發後魏時中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侯水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裝窮斂財”型

  浙江省蕭山市原市長莫妙榮的妻子朱金寶在到處斂財的同時,還特別善於“裝窮”,時時以“廉政夫妻”的面孔現身於公眾視線。她常常穿著補了又補的皮鞋、撐著斷了骨架的破遮陽傘逛街;她到杭州存錢,大熱天擠公共汽車,連計程車都捨不得坐……她一般不主動為別人在丈夫面前説情,但對丈夫下屬或所在部門管轄的單位送到府的東西來者不拒。莫妙榮在監獄中追悔莫及,深有體會地總結了“三不得”,其中之一就是“妻子參政要不得”。

  ■“瘋狂代收”型

  浙江省某建設集團董事長杭某是開化縣委原書記王金良賄賂案的關鍵人物。據王金良交代,僅杭某一人就送給他現金51萬元人民幣、4000美元、1000英鎊,基本上都是由妻子代為收受的。王金良在短短的幾年時間裏受賄48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20萬元。他感嘆道:如果妻子能夠為他擋一下,他也不至於墮落到今天這步田地。

  ■“代夫出征”型

  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常委、浙江巨化集團原董事長葉志翔的妻子黃巨英,在丈夫墮落過程中,同樣也扮演了一個“積極助推”的角色。隨著丈夫年齡的增加,黃巨英逐漸産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緊迫感:“丈夫退休後,人們還會如他大權在握時那樣尊敬他嗎?”正是看準了黃巨英的這種心理,經營海鮮業務的王某走了“夫人路線”。他先後6次通過黃巨英送給葉志翔價值約50萬元的財物,黃巨英在收受財物後均告知了葉志翔,並向他轉達了王某請托。2011年4月,夫妻倆分別被溫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與六年。

  ■“理財助手”型

  多年來,47省道浙江浦江段公路建設指揮部原常務副總指揮吳玉林的妻子陳梅華不斷以自己特有的“理財”方式,刺激著丈夫的貪慾。吳玉林自2003年4月開始,擔任47省道浙江浦江段公路建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在工程建設的資金撥付、工程進度、品質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決定權。有一次,包工頭胡某將一張存有20萬元的銀行卡送給吳玉林後,陳梅華就馬不停蹄地開始後續操作:將6萬元以每月1分的利息外借,再將11.2萬元以每月1.5分的利息借給某公司,其餘的錢供家庭開支。2009年,當地法院一審依法判處吳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陳梅華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狼狽為奸”型

  江蘇省洪澤縣公安局原局長孫亞光與其妻鐘書娟是一對“善於表演雙簧”的夫妻。孫亞光在前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負責具體辦事,鐘書娟在後面收錢點票。表面看來,兩者毫不相干,實則狼狽為奸。幾年下來,兩人共同受賄30余萬元。案發後,辦案人員在其住宅和車庫等處,僅茅臺、五糧液等名酒就搜出628瓶,此外,兩人還有67萬元財産不能説明合法來源。最後,夫妻二人雙雙落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一年。

  ■“反目成仇”型

  華中電力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後任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理事長的林孔興在任期間,以權謀私,家人暗箱操作,弄虛作假,非法牟利8286萬元,還夥同妻子受賄。2004年10月27日,林孔興與其妻王萍一同在湖北省隨州市中級法院同堂受審。這對昔日“恩愛有加”的夫妻,到了法庭上便互相推責、反目成仇。庭審時,林孔興的第一句話便是:“錢是王萍收的,我不知道。錢是不是收到了,那還得問王萍。”一句話便將責任全部推到妻子身上。“這是林孔興對我的誣陷!”林孔興辯解的話音剛落,王萍更是情緒激動,高聲反駁:“林孔興不能為了自己解脫而誣陷我,這令我非常氣憤。”王萍還兩度怒罵身邊的丈夫,然後不停地抹著眼淚:“王八蛋!瞎胡説!什麼都賴在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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