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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被狗嚇早産索賠4萬 犬主拒絕賠償

  • 發佈時間:2014-10-31 08:30:3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施志軍  責任編輯:畢曉娟

  女子稱被狗嚇早産索賠4萬

  犬主人承認當日確實未拴狗鏈但拒絕賠償

  京華時報訊(記者施志軍)産前檢查一切正常的李女士,在通州區幸福時光小區遛彎時,被一條未拴狗鏈的黑背犬驚嚇,胎兒于第二天提前1個月早産。李女士疑早産係因被狗驚嚇,遂將狗主人告上法庭,狗主人則表示拒絕賠償。昨天下午,通州區法院張家灣法庭第二次開庭審理此事,將擇日宣判。

  幸福時光小區居民李女士稱,6月2日中午,她和愛人到小區樓下遛彎,坐在健身器材處休息時,突然,一條沒有拴鏈、約半米高的黑背犬朝他們走去,“我小時候被狗咬傷過,一直都很怕狗。”

  李女士愛人見狀後,便讓狗主人儘快把狗叫走,但對方並未理會。據介紹,李女士當時已懷孕9個月。

  李女士稱,此時,黑背犬已圍著她轉圈、跳躍,“當時狗尾巴一直在我身上蹭,我慌得不知怎麼辦,感覺肚子疼得厲害。”李女士愛人隨後報警。屬地民警趕至後,黑背犬被帶走,李女士被送醫,被診斷出先兆性早産,當晚有明顯宮縮反應,“孩子第二天淩晨3點就早産了,比預産期提前了近1個月。”

  李女士表示,孩子出生之後,她與黑背犬主人商討賠償一事,結果對方拒絕,她遂將犬主人告上法庭,索賠4.1萬。7月29日,張家灣法庭一審此案,由於李女士未能提供充足證據,證明早産是被狗嚇到,法庭建議尋找專業鑒定機構,對誘因的直接性作出判斷。

  昨天下午,張家灣法庭再次審理此案。法官稱,現有鑒定機構中,還沒有能夠鑒定出上述案件的直接因果關係,建議雙方和解。

  犬主人馬先生稱,事發當天,他確實沒有拴狗鏈,但他的狗始終沒有靠近過李女士,他拒絕作出賠償。由於事發地周邊沒有監控設備,同時,李女士拒絕和解,法庭宣佈擇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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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犬出戶應對犬束鏈

  根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市場、商店、商業街區、飯店、公園、公共綠地、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共健身場所、遊樂場、候車室等公共場所;攜犬出戶時,應當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對烈性犬、大型犬實行拴養或者圈養,不得出戶遛犬。

  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對單位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其犬,吊銷養犬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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