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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旅遊民宿千家店萬間房調查:僅130家證照齊全

  • 發佈時間:2014-09-23 07:29:08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近年來,家庭旅館業作為旅遊業的新興産業在大陸各地方興未艾。

  由於行業進入門檻較低,跟風投資者眾,家庭旅館業在幾年內快速擴容。與此同時,相關法律法規卻顯滯後。雖然陸續出臺一些規定,但在市場監管方面還是存在缺位現象。

  9月16日,兩岸旅遊民宿(家庭旅館)高峰論壇在廈門鼓浪嶼舉行,200多名來自大陸及台灣地區的民宿業者、專家齊聚探討兩岸民宿發展,商議合作商機。

  據鼓浪嶼商業協會會長許一心介紹,2008年6月,鼓浪嶼家庭旅館數量僅12家,2011年,證照齊全的家庭旅館數量增至126家,此後有關部門在申遺背景下暫停鼓浪嶼旅館審批,但産業規模仍然持續擴容,目前鼓浪嶼家庭旅館的總床位數量已經超過8000個。

  廈門城市職業學院旅遊系主任助理黃邦恩在調研中發現,目前廈門家庭旅館除了鼓浪嶼130家屬於合法經營之外,其餘家庭旅館都屬於證件不齊或無證經營狀態。業內人士認為,這需要相關管理規範和疏導。

  現象:僅有13%家庭旅館合法經營

  黃邦恩的最新調研顯示,截至2014年8月15日,廈門共有家庭旅館1000家,擁有客房數達到10000間,按照全年平均60%住房率、每人平均消費150元計算,該産業在廈門的年産值可達5億元。據估算,目前整個産業可吸納的就業人口達5萬人以上。

  黃邦恩幾年前就已經開始關注廈門家庭旅館行業發展狀況,曾指導《申遺背景下鼓浪嶼家庭旅館現狀及前景分析的調研報告》。他認為,有多重因素導致廈門家庭旅館的快速發展,包括家庭旅館的進入門檻較低,廈門交通體系的完善和旅遊資源的吸引力。廈門本身具有發展家庭旅館的地理優勢,目前廈門家庭旅館集中佈局的鼓浪嶼和曾厝垵都位於廈門市的主要旅遊線路上,便於遊客居住和休閒旅遊,同時這些區域的特殊地理環境限制了大型商業酒店的發展,恰好適合小規模的家庭旅館發展。

  在家庭旅館快速發展的背後卻存在大量無證經營的亂象。黃邦恩在調研中發現,目前廈門家庭旅館除了鼓浪嶼130家屬於合法經營之外,其餘家庭旅館都屬於證件不齊或無證經營狀態。

  許一心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言,自2011年鼓浪嶼家庭旅館相關審批暫停之後,期間僅有短暫放開幾個月的時間,不足以完成一家家庭旅館全部證照的審批,實際上完成證照審批的合法經營數量就被 “凍結”在了2011年審批暫停之前。除了這130家合法經營者之外,還有80多家通過街道辦初審卻被“凍結”證照辦理的經營者。據他估算,目前鼓浪嶼家庭旅館數量約400家,此外還有超過100多家在居民區設立的 “小家店”形式的不規範經營。目前商會的80多家會員單位中,也存在部分會員在2011年之後,或正在走流程被審批凍結而變成無證經營的情況。

  記者查詢公開資料發現,2011年,鼓浪嶼——萬石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等五部門聯合發佈 《關於加強鼓浪嶼申遺期間建設管理工作的通告》,暫停與申遺無關項目的規劃審批和施工許可,自此,鼓浪嶼家庭旅館的證照審批被“凍結”。

  鼓浪嶼街道辦主任鄭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確認了上述通告的存在。他表示,目前相關審批的暫停確實和申遺工作相關,暫停的主要原因是目前鼓浪嶼商業氣氛過濃。

  鼓浪嶼家庭旅館經營者小娟介紹,在審批凍結之前,她投入1000萬元用於家庭旅館的租賃和裝修,同時提交了相關證照的審批申請,儘管她已經獲得營業執照等幾個證件,但仍然有一些證件沒來得及辦理被叫停,而成了證照不全的經營者,但由於已經和房東簽訂了長期的租約(一般為5~10年),加上此前大量的投入,她只能硬著頭皮繼續經營,等待審批放行。

  據了解,作為特种經營行業的家庭旅館,在無證經營的情況下,將隨時面臨處罰風險。

  許一心介紹,從審批凍結至今,至少有幾十家家庭旅館經營者被查處,同時被處以5~15天的行政拘留。

  記者獲悉,目前廈門家庭旅館行業審批暫停的情況並不限于鼓浪嶼,整個廈門市家庭旅館的審批目前均處於暫停狀態。

  市場:行業競爭激烈利潤變薄

  為何審批暫停也沒能止住廈門家庭旅館業規模的持續擴張?

  根據黃邦恩的調查,由於目前廈門家庭旅館數量達到了1000家,行業競爭日趨激烈,而競爭的直接結果是家庭旅館行業總體住客率下滑,經營利潤下降。同時引發管理及服務人才的競爭,增加用工成本。

  鼓浪嶼家庭旅館商家協會也表示,2011年第四季度開始,家庭旅館受到經濟環境波動影響,加上島上旅館業無序發展狀況日益嚴重,正規合法經營的家庭旅館受到較大衝擊,經營狀況下滑,同時還面臨租金翻倍上漲的不利情況。

  即使在多重不利之下,廈門家庭旅館行業仍繼續發展。其根本動因是市場仍然存在需求,經營者仍能從中獲利。

  記者調查到的一個情況是,和大多數無證經營的同行相比,老三(化名)是幸運的,他進入行業時間較早,成為13%的少數合法經營者。他還記得2008年懷揣30萬元到鼓浪嶼投建家庭旅館時的情形。當時由於賓館酒店少,家庭旅館在鼓浪嶼僅有少數幾家,他租下一棟老別墅,簡單裝修之後就順利開業,第一年他就賺了120萬元。不過這只是一個開始,老三介紹説,此後幾年,隨著旅遊熱持續升溫,收益情況每年都在大幅增長,好年景一直持續到2011年。2012年之後,行業競爭變得白熱化,但老三仍然堅守。“一開始是為了賺錢,但堅持到後面是為了將家庭旅館當成一份事業來經營。”老三表示,儘管利潤越來越薄,但他仍然選擇繼續擴大投資,2013年,老三投資近500萬元重新翻修升級自己的家庭旅館,重新開業一年以來,老三的收益並沒有比2008年更好,利潤由於成本增加而被攤薄,不過他的想法不是快速營利,而是希望能夠通過提升打造自己的特色家庭旅館品牌。

  儘管行業競爭激烈,利潤變薄,但一些家庭旅館的經營業者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由於去年廈深鐵路等多條動車線路開通,帶來了大量有實力的自由行遊客,鼓浪嶼的家庭旅館住宿在旺季仍然是一房難求,淡季的入住率也不像兩年前那麼慘澹,一些成熟的遊客開始選擇錯峰旅遊,眼下進入了稍淡的9月,也還能保持較好的入住率。

  監管:法律法規沒有及時跟上

  此前,廈門市鼓浪嶼—萬石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管委會)副主任葉細緻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鼓浪嶼家庭旅館在缺乏引導的情況下,自發發展了幾年後,慢慢暴露了許多問題:不規範的家庭旅館對於鼓浪嶼的風貌建築並沒有很好地保護和傳承,反而破壞了原本的建築格局;居民區的一些家庭旅館擠佔了原本鼓浪嶼居民的資源,造成菜價上漲等;無證家庭旅館擾亂正常市場秩序,造成惡性競爭。

  雖然葉細緻提出了將分類引導家庭旅館納入合法經營,事實上,去年出臺的《鼓浪嶼家庭旅館專項規劃》提出要將鼓浪嶼總床位數限制在4500個床位之內,但經過一年也仍未執行。

  許一心坦言,家庭旅館在快速發展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在家庭旅館行業發展初期,商會就對發展中的一些問題向有關部門多次提出了監管建議。如提出解決鼓浪嶼島上的供水供電需求,認為鼓浪嶼現有的供電、排污等公共市政設施已經滯後於鼓浪嶼的經濟發展,另外建議增加對房屋結構安全維修方案的審核需在動工維修之前申報,防止對老建築的破壞,提出對於隱匿在居民樓中的非法經營的“小家店”旅館進行取締查處等。

  鼓浪嶼街道辦在回應無證經營現象時表示,目前能否審批的許可權不在街道辦,而需要由市一級職能機關進行協調,目前只能依靠舉報和公安查處的辦法進行管理。

  對於眼下大量無證家庭旅館的現實存在,一些專家學者和經營業者也認為不能用“堵”的方式解決。

  黃邦恩認為,發展迅猛的廈門家庭旅館行業,作為新興的産業,有關法律法規沒有及時跟上,導致管理缺位狀態,在管理、協調以及宣傳推介等方面缺乏直接、明確的監管單位,導致家庭旅館現今的氾濫和無序。

  許一心還提出,事實上,早在管委會 《鼓浪嶼家庭旅館專項規劃》(2013年)出臺之前,鼓浪嶼已經有一份廈門市政府出臺的家庭旅館管理辦法。據許一心介紹,2008年廈門市提出以保護利用好鼓浪嶼歷史遺産(老建築)的思路“做出扶持發展鼓浪嶼家庭旅館”的決定,而由於相關管理規範的缺失,家庭旅館當時就遭遇了辦證難題。於是在同年底,廈門市委市政府批轉執行的 《廈門市鼓浪嶼家庭旅館管理辦法 (試行)》出臺,隨後頒布了《鼓浪嶼家庭旅館消防安全基本標準》,扶持廈門家庭旅館業發展進入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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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家庭旅館“不賺錢”只能作為副業經營

  近期,《爸爸去哪兒》節目將台灣的民宿(家庭旅館)帶入大陸觀眾的視野。

  大陸的家庭旅館業者時有組織赴臺,向台灣業者取經。台灣民宿被大陸從業者認為是發展較好、較為成熟的範本之一。

  此次兩岸民宿高峰論壇期間,有包括台灣民宿協會全臺聯合會及包括金門、花蓮等地的台灣業者前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採訪多位來自台灣的業者和專家,了解到台灣民宿業目前發展的現狀。

  記者採訪獲悉,金門居民翁世白利用自家住宅開辦民宿多年。不過翁世白説,開民宿主要是為了“交朋友”,靠其“賺錢”不太可能。根據台灣民宿管理規定,翁世白最多只能提供5間房出租,同時,其經營的餐廳也不能對外營業,只能提供給入住的客人。

  現任金門民宿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卞化告訴記者,台灣民宿多以自建房屋作為經營場所,台灣民宿對於開辦民宿的房屋類型也有明確的規定。卞化表示。台灣民宿大都在非城市地區,如近郊和觀光區等,而民宿的經營者大都是“夫妻店”的形式依靠家族經營,同時屋主也跟遊客居住在一起。

  據台灣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14年7月31日,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和馬祖的合法民宿共計4709家,房間總數18978間。台灣民宿的發展可追溯至30餘年前,近20年來,在新興休閒風帶動下,台灣民宿業迅速發展。台灣有關部門在2001年12月12日頒布了 “《民宿管理辦法》”進行規範。

  據台灣地區民宿協會聯合會首任秘書長、現任顧問黃正聰教授介紹,台灣民宿定義為利用自用住宅空間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産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台灣民宿設立的地區包括,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原住民區、休閒農業區、金門特定區計劃自然村和非都市土地。同時規定,一般台灣民宿為5間(上限)、特色民宿可達15間。

  黃正聰還介紹,台灣民宿受限為家庭副業經營,不是行業,不列入有關部門的輔導措施;另外台灣民宿也存在經營者擴大營業 (平均9.9間)的現狀,因而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研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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