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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妻子家暴 男子結婚紀念日起訴:必須離婚

  • 發佈時間:2014-09-18 08:41: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周文丹  責任編輯:劉波

  “今天我也不怕家醜外揚了,給法官看看我被你打成什麼樣!”話音還未落,楊先生突然掀起衣服,露出了帶著暗紅傷痕的後背。

  忍了妻子3年家暴的楊先生,為了離婚求解脫,這回主動揭開了“傷疤”。

  今年7月的一天,楊先生到法院起訴離婚。這一天本是他和妻子結婚三週年紀念日。“如果不是實在過不下去了,我也不會選擇這天來終結婚姻。”

  前兩天,兩人調解離婚,楊先生長舒一口氣,“心裏最大的一塊石頭總算是落地了”。承辦法官説,以往的離婚案件中,多是由女方控訴被男方家暴,像本案男方被家暴的情形,還是比較少見的。

  懷疑老公找小三,妻子施暴長達3年

  楊先生與妻子趙女士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相處不到半年後,兩人就結婚了。按照楊先生的説法,“沒想到噩夢就此開始了”。

  “婚後她像變了個人似的。”楊先生説,妻子一改之前的溫柔體貼,動輒發脾氣,家裏的電視、冰箱等電器都不知道砸壞了幾臺,最過分的是還對他大打出手。“我是男人,總不好對女人動手的,只好忍了。”

  一年後,趙女士變本加厲。楊先生提過離婚,可妻子揚言要在他熟睡時用亂刀捅死他。“這日子沒法過了,可我也害怕,只能跟她分房睡。即便這樣,我臥室的門也被她砸壞了很多次。”楊先生説,礙于面子,實在不好意思跟外人説一個大男人被家暴,就這麼忍了3年。

  至於家暴的原因,趙女士説得理直氣壯。“還不是因為他找小三,回家之後不願意與我親近,我氣不過才砸東西打人的。”

  “沒有的事襖!”楊先生叫屈,可兩人根本沒法溝通。今年7月份,他越想越憋屈,“總不能一輩子都這麼過了,只要她肯離,我凈身出戶都行!”

  他撂下話,狠狠心到法院起訴離婚。

  當著法官的面,男人掀衣露傷痕

  可家暴的案件往往有取證難的通病,因為兩人是第一次提出離婚,法官本也想抱著勸和的心態做調解工作。

  這時,楊先生突然當眾掀起了衣服,説要給法官看看趙女士的惡行。法官一看,楊先生的後背傷痕纍纍,有的已經很淡了,有的還帶著暗紅的顏色。撩起衣袖,手臂上也有很多傷痕。

  “你也不是沒還過手啊,我身上也有傷的。”趙女士反駁。也許確實是過累了這樣打鬧的日子,她也表示願意離婚,不過要求楊先生作出補償。

  見妻子鬆口了,楊先生説願意付出一切代價,“只要她肯離就行”。

  調解後,兩人的財産是這樣分配的:雙方婚後購買的房子與車子均歸趙女士所有,債務由各自承擔,另外楊先生再貼補趙女士5萬元。

  看到妻子在“同意離婚”的調解協議上簽字之後,楊先生長舒了一口氣,説了句“自由了,可以過正常人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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