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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為美國綠卡與智障男子閃婚 移民失敗提離婚

  • 發佈時間:2014-08-12 09:17:55  來源:人民網  作者:李海強  責任編輯:孫毅

  年輕貌美的女子與一名擁有美國綠卡的智障男子相識一個多月就結婚,結果移民不成,女子就起訴要求離婚。近日,廣州市增城法院審結這一起涉外離婚案件,判決准許原告阿美(化名)的離婚訴請。

  綠卡覓得如花美女

  2004年5月,跟隨父母在美國居住且擁有美國綠卡的阿華(化名)回廣東探親。經人介紹,患有輕度智障的他認識了相貌出眾的阿美。

  比阿華小10歲的阿美很快與阿華談婚論嫁。同年6月7日,相識一個多月的兩人便閃婚了。婚後一個月,阿華獨自返回美國居住。他每月都給阿美打越洋電話,每年還給阿美寄生日賀卡。

  阿華回到美國後,著手給阿美辦移民手續,按照規定要等排期。2006年7月,阿華還回到廣東,和阿美共同生活了1個月後返回美國。

  領館質疑結婚目的

  2009年10月,阿美收到了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發出的移民約見信函,依約前往美國駐廣州領事館會見美移民官員。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移民官員認為,智商正常且有文化背景的阿美肯嫁給先天智障的阿華,這事本身就值得懷疑,且兩人自2006年8月至2009年10月三年期間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拒絕了阿美移民申請。

  阿美為此大為惱火,致電阿華表示:“如果辦不了移民,就離婚算了!”但阿華不同意離婚。

  2010年,阿華取得美國國籍。阿華再次向美國移民機構為阿美申請移民,雖已受理但至今再無任何資訊。阿華第三次回國暫居,但阿美態度冷淡。後來,兩人再無聯繫。

  男方稱被騙婚騙財

  直到2013年11月26日,阿美向增城法院起訴離婚。阿華答辯説,自己先後在阿美和其家人身上花費了20多萬元,感覺這是一場有預謀的騙婚騙財。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人未經深入了解即倉促結婚,其婚姻基礎差,婚後原、被告又長期異國分居,近10年來雙方共同生活時間不足3個月,原、被告根本未建立夫妻感情,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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