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幹部持假身份證存20萬元 取錢遭銀行拒絕
- 發佈時間:2015-02-15 06:39: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陳先生用一張偽造的身份證在某銀行儲蓄所存了一筆20萬元的定期存款,到期後儲蓄所發現該賬戶身份資訊係偽造遂拒絕支付,陳先生以存款的實際所有人身份將該儲蓄所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儲蓄所向其如數支付存款及利息。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陳先生訴稱,2001年自己打算在銀行開通一個活期賬戶,由於當時自己是軍隊幹部,沒有身份證。考慮到各種因素,不願使用本人的真實身份開戶,於是委託朋友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除了照片外其他資訊均不真實,委託朋友持該身份證在某銀行儲蓄所辦理了一本活期存摺。之後陳先生將該賬戶中的20萬元取出轉為定期,儲蓄所給陳先生出具了一張存單。待存單到期後,自己委託朋友去儲蓄所取款,儲蓄所經核對後發現該賬戶所用的身份證是偽造的,故而拒絕付款。
陳先生認為,雖然自己使用假身份證件辦理開戶存款的行為不妥,但儲蓄所當時未審查出身份證件的問題,也有一定責任。他是訴爭存款的實際所有人,也是儲蓄存款合同的真實主體,儲蓄所在了解實際情況後應當支付自己存款及利息。故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該儲蓄所返還20萬元存款及利息。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對該案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