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佈《關於金融支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産品穩産保供金融服務、強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金融支援、加強農業強國金融供給等9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多位專家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結合鄉村振興需要和經濟發展特點趨勢,《指導意見》提出了較多新舉措,如加強農業強國金融供給,支援鄉村餐飲購物、旅遊休閒、養老托幼等發展,支援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探索排污權抵質押貸款等。下一步,金融機構要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三農”領域,更好滿足其多樣化、多層次金融需求。
強化金融支援農業強國建設政策保障
《指導意見》明確,要強化精準滴灌和正向激勵,加大貨幣政策工具支援力度,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同,形成金融支農綜合體系。強化金融機構組織功能,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務,增強保險保障服務能力。完善農村産權確權頒證、抵押登記、流轉交易、評估處置機制,推動融資配套要素市場改革。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水準,強化統計監測與考核評估,切實提高建設農業強國金融服務質效。
對此,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做好鄉村振興金融服務,要堅持部門間的分工協同,財政、金融、産業等多部門在農業強國建設中應發揮不同的作用。比如,財政部門主要發揮對弱勢群體的兜底保障作用,金融部門主要發揮對有生力量的支援扶持作用,産業部門主要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在具體工作中,各部門要充分協同“一起搭臺”,才會呈現“好戲連臺”。
“鄉村振興是重大戰略,也需要較大投入,更需要政策綜合發力支援。”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認為,財政金融政策協調,有助於發揮各自的政策優勢,更好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為鄉村振興提供更加豐富多元的金融服務。
加大鄉村産業高品質發展金融資源投入
産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中之重。《指導意見》提出,支援農産品加工流通業做大做強,聚焦農産品加工業提升行動,積極開展訂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業務,提升鏈上企業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可得性;推動現代鄉村服務業和新産業新業態培育發展,創新特色金融産品和服務,全力支援鄉村餐飲購物、旅遊休閒、養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支援縣域富民産業發展壯大;促進農民創業就業增收。
缺乏能夠獲得金融市場認可的抵押擔保物,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的因素。《指導意見》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通過鏈條白名單確認、應收賬款確權、設立購銷基金等多種方式為上下游企業擔保增信,提升鏈上企業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可得性。這有利於農民提升資金週轉效率、擴大經營規模,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曾學文認為,要通過金融支援實現農業科技的自強自立,同時依託“科技—産業—金融”的良性迴圈,實現金融本身的供給能力提升。
在董希淼看來,金融支援鄉村産業發展,要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比如,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的涉農信貸擔保體系,改善農村金融風險補償環境。同時,要通過向各類機構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金融基礎設施,降低它們的運營成本。
加快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推進鄉村振興、建設農業強國離不開金融創新。《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綠色金融債券,拓寬可貸資金渠道,推動“融資、融智、融商”有機結合,探索“黨建共建+金融特派員下鄉進村”模式,創新搭建招商引資、産銷對接、融資支援等綜合服務平臺。同時,依託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範工程,鼓勵金融機構運用新一代資訊技術因地制宜打造惠農利民金融産品與服務,提升農村數字普惠金融水準。
董希淼表示,在服務鄉村振興過程中,必須要處理好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的關係,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和功能監管、行為監管。在金融創新中要堅持服務實體經濟,降低融資成本,避免脫實向虛,防止體內迴圈,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金融在支援鄉村振興中,需要吃透政策導向,瞄準未來發展趨勢,加強對鄉村振興領域的調查研究,創新針對性的金融産品服務,用好數字技術發展數字金融,強化鄉村振興領域的金融資源投入。”婁飛鵬説。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