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澎湃新聞從中國農業銀行獲悉,該銀行高度重視個人養老金業務上線各項準備工作,已開發建成從開戶、繳存到支取、投資交易的全流程業務系統。目前,農行已成功與人社部個人養老金資訊管理服務平臺及個人養老金基金行業平臺實現系統對接,並完成與多家産品機構的聯合測試。
農行方面表示,目前,該銀行積極參加各類個人養老産品的分階段試點工作,與廣發基金、農銀人壽等公司建立了穩定、持續的養老産品合作。由農業銀行代銷的養老FOF基金産品、養老理財産品和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在試點期間運作良好。農業銀行個人養老金賬戶可實現養老儲蓄、理財、基金、保險等多種投資功能。同時,農業銀行還將積極研發多種特色養老産品,豐富公眾投資選擇。
談及下一步工作,農行稱,將抓住個人養老金髮展的市場機遇,不斷豐富金融産品,完善金融服務,強化風險管理,為國家養老金體系的建設和個人養老金業務發展提供更加優質多元的金融服務。
11月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的業務管理、參加流程、資訊披露等作出規定。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參加人每年繳費不得超過該繳費額度上限。
按照上述辦法,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兩個賬戶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對應。通過商業銀行渠道,可以一次性開立這兩個賬戶。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