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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路條例今結束徵民意 高速路長期收費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15-08-20 08:11: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李金磊  責任編輯:李春暉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今日正式結束公開徵求意見,高速公路離“長期收費”更近一步。專家預計,條例經過修改完善後,最快年內就可能公佈實施。

  而在歷時1個月的徵求意見過程中,“高速公路將長期收費”引發了一系列爭議和追問:長期收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復收費?未來通行費會否降低?

  高速公路擬將長期收費

  7月21日,交通運輸部公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20日。

  意見稿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對收費期限做出了調整。根據意見稿,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實行統借統還,不再規定具體的收費期限,而是以實際償債期為準,確定收費期限。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投資規模大、回報週期長的高速公路可以約定超過30年;償債期、經營期結束後,實行養護管理收費。

  這一標準較現行的規定有很大的變化。按照現行條例,政府還貸公路最長收費期限不得超過1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市為20年);經營性公路最長收費期限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市為30年),而“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堅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徵求意見結束後,交通運輸部將根據專家建議和公眾意見,進一步完善徵求意見稿,預計很快就會完成,最快今年內就有可能公佈實施。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長期收費是否合理?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1個月左右的徵求意見過程中,高速公路收費期限調整的消息引發很多爭議,“長期收費是否合理”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之一,很多網友對其合理性表達了疑問,甚至擔心高速公路會變成“永久提款機”。

  面對激烈爭論,在交通運輸部近期召開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專家學者座談會上,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偉建議:“長期收費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保持我們國家公路建設養護的可持續,保障長期提供優質的通行服務,這一點在修訂説明中有必要進一步突出。”

  而對於高速路長期收費的合理性,官方給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王太在7月21日的新聞發佈會上指出,通過對高速公路的功能、特點和資金保障進行的充分調查、研究、論證後認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費”的原則,實行長期收費是合理的。

  王太指出,中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專項稅收和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無力承擔所有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和債務償還的資金需求,這是實際情況。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政策的趨勢,堅持和依靠收費公路政策,仍然是公路交通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毛壽龍此前對中新網記者表示,隨著高速公路建設成本的不斷攀升,在原來規定的固定期限內已無法按時償清貸款,高速公路總體處於虧損狀態。如今不再規定具體的收費期限,增強了靈活性,有利於降低政府性債務風險。

  是否存在重復收費?

  對於收費公路,不少人認為,買車的時候交了車輛購置稅,加油的時候交了燃油稅(即成品油消費稅),為什麼用路的時候還要再交通行費?這是否是重復收費?

  “中國公路的稅收主要是兩種,一是車購稅,主要用於公路建設;二是成品油消費稅,主要用於非收費普通公路養護。”王偉認為,由稅務部門來徵收的成品油消費稅並不是全部都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這個稅收中間很大的一部分是分給了航道養護、運輸管理、環境保護和新能源發展,甚至還要分給農民的農業機械柴油和漁民漁船柴油的補助。

  “2013年我國公路建設支出是13692億元,車購稅只有2234億元,一般稅也只有1071億元,整個公路建設稅收的缺口高達10387億元;此外,非收費的普通公路養護一年就需要2800億,而成品油消費實際投入只有1443億元,普通公路的養護稅收的缺口也高達1357億元,缺口占比48.5%,資金也是嚴重不足。”王偉説。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收費公路自身的養護管理、債務償還,包括社會資本投資的回收等等這樣一些錢,就需要通過車輛通行費予以保證。三者的支出範圍和用途是不一樣的,所以説沒有重復收費的問題。”王偉表示。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通行費標準會否降低?

  未來高速公路長期收費後,通行費收費標準如何設定,成為民眾關心的另一大問題。有意見認為,基於降低物流成本等考慮,延長收費期限後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應該大幅低於現在的標準。

  記者注意到,意見稿提高了收費公路設置門檻,並對收費標準做了明確的規定。其中,政府收費公路償債期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債務規模、利率水準、養護運營管理成本、當地物價水準、償債期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計算確定。此外,“高速公路的養護管理收費標準,應當低於償債期和經營期的收費標準” 。

  引人關注的是,雲南8月16日起提高26條高速公路收費標準,當地給出調高收費的理由是雲南經濟基礎薄弱,財政收入有限,加之高速公路造價高、流量小、收費標準偏低、經營成本高,導致企業虧損嚴重、融資困難重重、公路持續發展遭遇瓶頸,需要適當調整2012年以前建成通車的部分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

  趙堅認為,一些西部省份原本車流量就不大,提高標準後可能會進一步加重物流成本,甚至還會減少車流量,在此情況下,各地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做好規劃,避免盲目修收費高速公路,而應多修公益性的二級公路、三級公路。此外,各地通行費標準的調整必須要做到公開透明、科學合理,這些都應在條例中加以細化。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楊文銀建議,應加強對政府收費公路機構編制、財務支出的控制;同時,引入第三方評價評估機構,對收費公路的技術狀況、服務品質等作出客觀、獨立結論,以回應公眾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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