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又上餐桌 兩部委連發四文嚴查禁藥濫用
- 發佈時間:2015-07-30 09:36:04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國家食藥監總局28日的一紙公告撕開了肉製品銷售行業隱匿的亂象,含有沙丁醇胺 (俗稱“瘦肉精”)、氯黴素等禁用獸藥的畜禽肉又擺上了消費者的餐桌。
“瘦肉精”添加劑在我國幾乎盡人皆知。原因無他,雖有政府部門嚴令禁止使用,並在各個環節設置監管措施,但“瘦肉精”養出的“健美豬”依然屢屢進入流通渠道。而此次“瘦肉精”及其他禁用獸藥的再度現身,更是給國內畜禽肉安全監管體系敲響了警鐘。
7月2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公佈的《關於11批次畜禽肉不合格的通告》中,出現了沙丁胺醇(俗稱“瘦肉精”)、氯黴素、獸藥喃唑酮等禁用獸藥的身影。此次不合格産品的抽檢時間段為5~6月,涉及的企業分佈在北京、黑龍江、福建和河南等地。
針對當前獸用抗菌藥濫用及非法獸藥問題,記者梳理髮現,從7月21日至今,農業部和食藥監總局已聯合或分別發佈了,《強化畜禽屠宰檢驗檢疫和畜禽産品監管》、《全國獸藥(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方案(2015~2019年)》以及《進一步加強奶牛養殖及生鮮乳收購環節獸藥監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獸藥行業亂象較多
此次,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産經營單位、産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哈爾濱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豬裏脊肉和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森順恒發前臀尖檢出禁用獸藥沙丁胺醇(瘦肉精);許昌鑫匯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生産的帶皮腿肉、雛鷹農牧集團鄭州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豬肉檢出禁用獸藥氯黴素等。
據介紹,由雛鷹農牧集團鄭州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豬肉(2015-5-31),氯黴素的實際檢測值為:0.4μg/kg(微克/千克)。
早在2002年,農業部就發佈了《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禁止氯黴素等29種獸藥用於食品動物,限制8種獸藥作為動物促生長劑使用,並廢止了禁用獸藥品質標準。
雛鷹農牧集團網站顯示,該企業已引進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統,使得每頭豬都擁有自己的“身份證”,實現了飼料源頭、養殖、屠宰、配送、終端全流程的安全可追溯。
同時,雛鷹農牧集團針對此事給予回應,稱此前批次檢測中從未檢出氯黴素,公司藥房也從未採購過氯黴素等違禁抗生素,且此次查出的問題豬肉沒有標識,尚無法確定就是公司生産。
中國生豬預警網首席分析師馮永輝認為存在幾種可能:一種是豬生病後使用含氯黴素的藥物,未按照要求做好豬出欄前的停藥期;一種是在飼料中違法添加了氯黴素。如果檢測出豬肉中含有氯黴素只是個例的話,前一種可能性大。“現在豬病比較多,獸藥的行業很亂,很多藥品裏面有效成分不夠,一般的養殖戶會加大劑量使用,甚至是好幾倍的量在使用,過量使用就會産生殘留,還有就是停藥期不夠。”馮永輝説。
存在人用藥被濫用
據了解,氯黴素屬於廣譜抗生素,是抗菌素中副作用最大的藥物。由於氯黴素對血液系統的毒性較大,存在抑製造血功能的毒副作用。因此,我國禁止在動物源性食品中使用,規定在所有食品動物可食性組織中最高殘留限量(MRL)為零。
但是,在養殖過程中豬、雞等出現生病的現象時,對其使用的獸藥中可能會含有一定劑量的氯黴素,而藥物生産和使用這兩部分是監管的薄弱環節。
農業部在上述《行動方案》中提出,用5年的時間,假劣獸藥生産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禁用獸藥基本杜絕,獸用抗菌藥品質合格率達到97%以上、動物産品(含水産品)獸藥殘留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馮永輝介紹,目前獸藥行業比較亂,在原藥生産環節有嚴格把關,但是,對“貼牌”企業的監管上普遍存在不到位的問題,導致一些品牌的獸藥生産企業對原藥稀釋過度,養殖戶在使用過程中為了起到較好治療效果,會成倍劑量地使用藥物,這就容易造成藥物在動物體內殘留。
在獸藥的使用環節監管難度更大,馮永輝進一步介紹,豬肉中檢測出氯黴素是典型的問題,可能是使用了人用藥物,人用藥物中氯黴素的含量一般比較高,導致動物無法代謝完全。
實際上,我國在人用藥和獸用藥上的界限上有明確的規定,明令禁止人使用的處方藥在畜牧中使用。但是,在畜牧中使用人用藥物的行為依然時有發生。
“由於人藥對治療畜牧的相應疾病效果非常好,一些地方的畜牧養殖戶確實是在使用人藥。”一位地方畜牧局負責人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