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打擊醫鬧 20家醫院上報48件強佔病房案例
- 發佈時間:2014-08-28 10:22:26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封媛媛
急救中心送到急診的病人無床位救治,拖延三五年甚至更長時間的病人卻長期滯留醫院。沒錢、沒證件、家屬失聯,本該預留出一定床位用於救治緊急情況的急診病房近年來反而成了一些特殊人群的“養老院”、“收容所”。
為解決各醫院床位滯留率普遍較高的問題,近日,首都綜治辦、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等九部門聯合召開涉醫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部署會,會議明確,對於在醫院發生的各種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採取果斷措施,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依法打擊處理。
會議提出將“滯留醫院強佔病房”、“擾亂醫療秩序”、“揚言威脅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傷醫”等4類涉醫突出問題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其中滯留醫院強佔病房被列在第一位。
“涉醫問題中,最頭疼、最曠日持久難以解決的就是床位滯留問題。”據一位多年從事醫療糾紛綜合事務管理的業內人士介紹,北京市各大醫院急救、門診床位被滯留人員搶佔的問題多年來一直十分嚴重。
在此次九部門召開的專項治理部署會上,按照要求,全市有20余家三級醫院陸續報出了滯留醫院搶佔病房類事件48件,“實際上,這只是冰山的一小角而已。”在這48件中,滯留時間最短的也已超過半年,最長的已有六七年甚至更長。
對此,記者近日對多家三甲醫院進行了走訪,發現這類滯留病例大部分為“老慢衰”患者,且家屬多半存在失聯現象,特別是一些外地患者的家屬,最長的已有幾年沒有出現。而從病情上看,多數屬於急救後恢復階段,需要居家照料或另尋具有醫護條件的機構進行照料,然而由於子女失聯、身份確認困難、社會救助機構短缺等情況,如何妥善安置此類病例,成了醫院“咽”不下又“吐”不出的難題。
馬上就訪
急診內科11張床位 7張被滯留病例佔據
中午12點半,本該是忙碌了一上午的醫護人員抽空吃口午飯的時間,然而對於護士長小韓而言,她還有一項重要的任務沒有完成,那就是給躺在醫院急診大廳一角的于奶奶買飯、喂飯。由於家屬長期失聯,80多歲的于奶奶已經在醫院滯留了大半年。
走出人聲鼎沸的急診輸液室,小韓必須穿過一段狹窄的醫院走廊,走廊兩側躺滿了正在接受治療的患者,加上三三兩兩的家屬,她必須側身才能穿行其中。按照相關規定,為保證需要急救患者能夠儘快得到救治,醫院急診走廊不得被人員、雜物佔據。然而實際上,由於醫院床位緊張,儘管衛生間、樓梯口、窗戶下都住滿了患者,仍然無法滿足隨時可能到來的就診需要。
在急診輸液室中,一位92歲高齡的老人剛剛被急救車送來醫院,儘管情況危急,卻由於實在沒有床位,醫護人員只能為她找到一張座椅坐著輸液。而在她周圍,一些並沒有打著吊瓶輸液,床邊卻堆滿了臉盆、衣物、行李箱等生活用品的病人格外引人注目。他們多數佔據著印有醫院字樣的床位,實際上卻並不需要接受急診治療。
“包括輸液室、留觀室在內,醫院盡最大可能給急診安排了四十來張床,然而實際上超過三分之一的床位都一直被滯留人員佔據。”在小韓工作的急診留觀室,內科11張床位中,甚至有7張都被因各種原因長期滯留不走的患者佔據,這些患者有的由家屬雇護工照料,有的則因家屬長期失聯而需要醫護人員進行照料。“除了佔了床位,買飯、喂飯、請護工的工作有時也都由醫護人員承擔。”
個案
滯留醫院六年 “比住養老院便宜”
六年前因急性腦梗被送至醫院搶救的馮爺爺之後雖然恢復了行走和部分語言能力,但由於兒女工作忙碌無人照料,他在醫院急診的病床上一住就是六年多。“馮爺爺有保險,每個月病床費加上藥費3000多塊,外面養老院的全護病房要七八千甚至上萬,在醫院住要便宜得多。”照料他的護工趙女士介紹,自己24小時照顧馮爺爺,每月也只能在繳費的日子見到馮爺爺的兒女,工資都是直接劃撥到賬。
為了勸説家屬儘快接馮爺爺回家,醫院工作人員曾多次聯繫他的兒女,然而得到的答覆卻令人十分心寒。“家屬説,人一天沒有恢復到病前的樣子,就拒絕接走。稱腦梗容易復發,住在醫院免得家屬折騰了。”馮爺爺的主治醫師無奈地説。
八旬老人送至街道
又被街道再次送回
“我想回家。”已經居住在醫院大半年的于奶奶用含混不清的聲音告訴記者。半年前,于奶奶急性發病被鄰居送至醫院進行治療,儘管性命無憂,但喪失了行動及大部分的語言能力。由於于奶奶的兒子已失聯一年多,手機一直關機,加上本人始終希望出院,醫院聯繫了于奶奶戶口所在街道,希望能夠為其進行擔保,尋找此後的照料養老機構。
“上午10點多送到了街道,晚上10點多街道又把人送了回來。”據于奶奶的主治醫師介紹,由於街道也無法聯繫上于奶奶的子女,在把人送回醫院後,街道與醫院協商每日出資160元,由街道為于奶奶雇護工進行護理。“儘管能夠明白這種情況的難處,但醫院畢竟不是養老機構,不僅影響其他患者的救治,老人在這樣的環境下也容易再次感染患病。”
原因
No.1不差錢:給錢但拒不接走
主要特徵:兒女經濟條件好,按月向醫院繳納相關費用,但工作忙碌無人可將老人接到家中進行照料。老人沒有恢復到病前獨立生活的狀態,就要求持續接受治療。但實際上,由於心腦血管等疾病的特殊性,很可能老人很難再恢復到獨立生活的狀態。
No.2不交錢,家屬失聯
主要特徵:患者長期不繳納任何費用,家屬資訊登記缺失或登記虛假資訊,手機長期關機,無法聯絡家屬,屬於失聯狀態,不乏一些外地患者,給尋找家屬帶來較大難度。
No.3社會矛盾滯留醫院尋求解決
此類情況多數由於在意外事故或社會矛盾中出現受傷等情況,由於車禍、強拆、對政策不滿要求陳情而無果,責任不清、無人支付治療款項,在事件得到解決之前,患者拒絕離開醫院。
No.4醫療糾紛對裁決不滿拒絕離開醫院
據了解,此類患者多數在前期醫院治療中對醫院採取的措施提出不滿,經過調解或法院判決,仍然對最終裁決不滿,拒絕離開醫院。其中也不乏患者本人希望能夠離開醫院,但家屬由於種種原因拒不接走。
解決
醫院呼籲儘快設立 統一的協調機制
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特別是工作任務最為繁忙的急診科室,急救車送來情況危急的患者卻無能力救治,成為不少醫院管理者及一線醫護人員心中的痛。然而,儘管多次向相關部門提出希望得到幫助,但由於各部門協調機制不同等一系列原因,滯留情況多年來未曾得到“根治”。
據介紹,醫院為“送走”滯留人員曾做過不少努力,然而成功率卻極低。一些因心腦血管疾病治療後出現後遺症的老人,回家後往往也需要長期輸液治療,應在轄區內的二級醫院、社區醫院搭建對應介面。而儘管目前各大醫院都陸續與轄區內的二級醫院、社區醫院成立了“醫聯體”,對於這類人員的問題,仍然沒有建立有效的疏通渠道。
“三級醫院沒有權利提出強制要求,讓二級醫院、社區醫院必須接納這類患者,同時目前針對這類滯留人員具有康復性功能的場所仍然比較缺乏。對於這種‘燙手山芋’,誰承擔誰都要負起很大的責任。”
據介紹,儘管專項整治行動時有組織,但關於滯留人員清理問題的責任分工,卻始終相對比較模糊。作為醫院,往往只能通過診治,判斷認定患者是否具有能夠出院的條件。但對於尋找家屬、要求家屬負擔贍養責任、清理流浪者等行為,醫院則無能為力。
同時,對於家屬失聯、長期欠費的患者,需要街道對其身份進行證實,醫院也在呼喚民政部門能夠為其養老提供一定的幫助。“即使入住養老院,在子女失聯的情況下,仍需民政部門或街道進行擔保,但現在很少有人願意承擔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