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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腹部受傷看中醫 蝎子蜈蚣作湯劑吃出"醬油尿"

  • 發佈時間:2015-03-03 10:42:39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羅雙江  責任編輯:朱苑楨

  腹部受傷,中醫門診部給開了蝎子和蜈蚣當作藥,吃了之後出現了“醬油尿”,一查才知道可能是因為這些藥導致了腎損害。患者因此將該中醫門診部告上法庭索賠。經審理後,法院判決門診部賠償患者9.6萬餘元。

  2012年4月某日,包明理在工地工作期間不慎被建材擊中腹部,腹痛不已,遂到某中醫門診部就診,經診斷為:腹壁牽拉傷,給予中藥湯劑治療。同年5月,包明理又去復診,該門診部繼續予以中藥湯劑治療。過了十多天,包明理逐漸感覺身體越來越不舒服,主要是身體浮腫,小便的顏色像醬油一樣,他覺得不對頭,便到江寧區中醫院就診,被建議找個大醫院再仔細查查。5月底,包明理到南京某大醫院檢查了一下,發現尿蛋白非常高,最終被診斷為“足細胞病”。

  所謂足細胞病,是腎病的一種,是腎小球中的足細胞受到某種侵害而出現異常的疾病,是出現蛋白尿的重要原因。經過住院治療10天,浮腫和“醬油尿”逐漸消失,為此,包明理花去了3萬餘元住院費。那麼,包明理的損害是如何造成的呢?經諮詢,包明理得知,此前某中醫門診部所開的湯劑內,含有全蝎、蜈蚣等成分,這些藥物具有很強的毒副作用,一旦使用不當,將對用藥者的腎臟造成很大傷害。包明理的腎臟損害,可能就是這些藥物造成的。

  患者狀告門診部索賠44萬餘元

  雖然腎功能已基本恢復正常,但包明理還是擔心不已,他知道腎損害如果恢復得不好,就會演變為尿毒症。為此,他決定將某中醫門診部告上法庭,索賠44萬餘元。“給我帶來這麼大傷害,搞不好以後還有潛在風險,不賠償是不行的。”法院審理此案後,組織雙方進行了鑒定。南京醫學會的鑒定書意見為:某中醫門診部的接診醫師為外科專業,其使用中藥湯劑超出了執業範圍,在患者出現其他異常症狀時未及時進行相關檢查並轉診,存在醫療過失行為。

  南京醫學會還認為,全蝎、蜈蚣等雖有毒性,但無明確導致足細胞病的依據。但醫方存在醫療過失,可能延遲患者腎臟疾病的診治時間,但與患者腎臟疾病的發生及目前病況無因果關係。最終結論是不屬於醫療事故。包明理不服該結論,重新申請鑒定。經江蘇省醫學會鑒定,包明理有急性腎小管壞死的表現,而急性腎小管壞死主要見於藥物所致,故考慮與醫方超劑量使用毒性中藥藥物有關,但也不能排除與患者個人體質、外傷等因素有關。最後結論為,該病例屬於四級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法院判門診部賠償近十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某中醫門診部無充分證據能夠證明包明理足細胞病與其醫療過錯沒有因果關係,亦不能排除足細胞病係使用的劑量偏大的毒性藥物所致的可能性,因不能排除包明理自身體質、所受外傷等客觀因素,故酌定由某中醫門診部承擔70%賠償責任,經計算,包明理損失合計14萬餘元,由某中醫門診部賠償70%即99544.27元。

  宣判後,某中醫門診部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認為原審判決沒有對醫方所用中藥與足細胞病的因果關係以及原因力的大小進行判斷,就認定某中醫門診部對包明理損失承擔70%的責任,沒有事實依據,等等。南京中院審理後認為,江蘇省醫學會的鑒定意見分析全面、結論客觀、程式合法,原審法院認定並無不當,某中醫門診部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援。日前,南京中院判決某中醫門診部賠償包明理經濟損失9697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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