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 預計為企業減負超23億元
- 發佈時間:2016-04-29 17:37:34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從5月1日開始,建築安裝、房地産、金融、生活服務業等營業稅納稅人,將全部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範圍。根據市國地稅統計數據,中山市涉及此次營改增的納稅人近6萬戶,是前期已實行營改增試點行業納稅人總戶數的1.82倍,減稅效應將會不斷放大,預計今年營改增將減輕企業稅負超過23億元。
“3+7”行業去年減稅10.78億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全面推行營改增試點後,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全部改徵增值稅,其中建築業和房地産適用11%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稅率。
事實上,在之前的營改增試點中,已有不少行業從這一“降成本”政策中獲益。據介紹,中山市自2012年11月1日起實施營改增試點,目前已覆蓋“3+7”個行業,即交通運輸業、郵政業、電信業3個大類行業和研發技術、資訊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産租賃、鑒證諮詢、廣播影視7個現代服務業。中山市前期營改增試點工作基本實現了規範稅制、減輕稅負、促進發展、帶動改革的預期目標。
截至2015年底,全市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共計3.19萬戶,累計已實現減稅10.78億元。
出售二手房納稅只降不升
自宣佈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來,“二手房交易會不會增加稅負”的問題也引發了很多人的關注。直到營改增試點方案發佈,明確了二手房交易的營改增基本實行稅負平移,大家才松了一口氣。
以二手房交易為例,在目前中山二手房交易的稅賦中,轉讓方要繳納營業稅5%。而根據營改增試點方案,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後,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需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都是按照5%的稅率徵稅,但由於計算方法不同,增值稅為價外稅,理論上稅負會比營業稅低。舉個例子,假設王某出售一套購買不足2年的二手房並以100萬元成交,應繳納的營業稅是100萬×稅率5%=5萬;而繳納的增值稅是100萬÷(1+徵收率5%)×徵收率5%=4.76萬元,可見,即使是要徵稅的情形,營改增後個人出售二手房繳納的增值稅與原應繳的營業稅相比,有可能持平或者略有下降。
全面推開營改增後,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産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産的增值稅,也將由國家稅務局暫委託地方稅務局代為徵收。
數十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除了二手房方面的稅費問題,生活服務業新納入營改增試點,也將會對生活帶來直接的影響。
根據試點方案,託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婚姻介紹服務,殯葬服務,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等數十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市國稅局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生活服務業從原來按5%徵收營業稅改為按6%徵收增值稅,由於一般納稅人購入原料、設備、動力和不動産,只要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就可以抵扣相應的進項稅額,行業稅負應能實現下降。據其分析,目前中山市內生活服務業的很多經營者是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這些企業將按3%的徵收率簡易徵稅,稅負明顯低於之前的營業稅稅負(5%)。企業稅負的降低,將會通過傳導機制惠及廣大消費者。
金融業納入營改增,也有一系列影響個人的優惠政策,如存款利息、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屬於不徵收增值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等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對於企業員工來説,也將從營改增對企業的減稅效果中受益。據業內人士分析,中山市預計今年營改增將減輕企業稅負高達23億元,這部分資金活水增大了企業的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以及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最終也會有部分傳導到企業職工,推動産業結構、需求結構和就業結構不斷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