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存超繳現象:吉林煙草高管月入賬可超1.8萬
- 發佈時間:2014-12-04 01:54:43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資料圖
破除國企隱性福利也是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重要一環。昨天,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將嚴控公積金繳存比例,央企負責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企業負責人工作所在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現狀
“原則”二字讓地方鑽空子
權威人士説,一直以來,公積金都被視為國企收入和福利的灰色地帶,目前國有企業公積金繳納比例過高現象確實存在。若按新的規定,央企高管公積金繳存金額將會有大幅下降。
此前我國《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繳存基數的5%,原則上不高於繳存基數的12%。”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麗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就是“原則”二字,讓地方鑽了空子。不少地方或是延續既有的標準,或是根據發展需要做了調整,繳存比例低的不到5%,高的已達到25%。
據了解,我國不同省市對公積金管理要求差距巨大。具體來看,北京最高繳存比例為12%,上海最高繳存比例為7%加8%補充公積金,深圳、廣州最高比例為20%,蘇州工業園最高比例則高達25%。
□分析將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公積金是國家規定的住房補貼基金,是正規的補貼方式,因此,作為資金實力雄厚的國企多選擇公積金進行補貼,以合理走賬與避稅。
“此次央企薪酬改革對公積金繳存水準進行了明確規定且沒有浮動空間,這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具有積極意義。”中國房地産研究會房地産法規政策委員會秘書長康俊亮説。
一國資委研究專家告訴記者,隨著當前不同行業間收入差距擴大,住房公積金已經開始涉及公平問題。一些央企負責人僅住房公積金就相當於低收入群體的幾倍收入,“如果不對住房公積金這個渠道加以規定,央企高管在薪酬改革後仍可通過公積金變相增加福利”。
康俊亮認為,由於央企負責人薪酬對於整個國企具有一定參考性,因此,在央企負責人公積金下調背景下,其員工公積金水準下調在所難免,將有利於我國公積金管理的整體改革。
上述國資委研究專家指出,此次薪酬改革主要針對由中央管理的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等)、監事長(監事會主席)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不少由中央管理的企業第二號人物,他們薪酬更高、公積金繳存更多。在對這些企業負責人公積金進行約束後,如何在企業內部做到公平也是改革中需思考的問題。
□背景煙草銀行石化超繳嚴重
據記者了解,在住房和住房公積金繳納上,煙草、銀行、電力石化系統享受著較好的“福利”,部分單位超繳住房公積金。據媒體公開報道,蘭州石化2011年為蘭州石化黨委辦公室的52人繳存的公積金,超過9萬元的有10人。這其中,企業為其繳存額最高的達到12萬元,平均每個月一萬多。
此外,吉林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五名高管共超額繳納公積金233.83萬元。早在去年6月,該公司高管住房公積金月入賬額最高可達1.8萬元,20多位中層幹部公積金月入賬額超過6000元。而與這一數據相對應的是,吉林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所在地區延邊州,其2012年社會平均工資為3073元,當地普通公務員和教師的工資水準也只有三四千元,繳納明顯超標。這五名高管,其每年僅公積金收入就大約相當於當地公務員或教師月工資總額的數倍。
而今年6月審計署發佈的報告顯示,中國煙草總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等11戶中央企業中,7戶企業違規超提或超發工資、住房公積金和福利費等11.61億元。其中,中國煙草總公司所屬湖南中煙等38家企業存在超繳住房公積金和在工資總額外列支工資性支出等問題,涉及金額2.5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