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名都開盤銷5.8億背後:未批先建未得處罰
- 發佈時間:2015-08-26 08: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荊州恒大名都未批先建,處罰應在千萬元以上。出人意料的是,開發商沒有繳納任何罰款,規劃部門就為其補辦了《工程規劃許可證》
“3小時內勁銷5.8億元,再一次刷新荊州樓市開盤熱銷紀錄。”上述宣傳廣告,從2015年6月28日開始,便出現在湖北荊州的媒體上。
“奇怪,公示的土地權屬證書,為何只有封面沒有主頁。《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日期,為何是在開盤的前兩天?《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書》的辦理日期,為何與《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同一天?”在恒大名都的售樓部,被人請來做購房參謀的律師張慶華發現了一連串疑點。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中得知,恒大名都(即紅星廣場一期)的開發商為荊州紅星廣場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荊州紅星公司)。2015年3月2日,因紅星廣場未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城管部門下達了《責令停止建設決定書》,但荊州紅星公司沒有執行。荊州市規劃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告訴記者,紅星廣場屬於典型的未批先建項目。發改委核準該項目總投資為12億元,目前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已佔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依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紅星廣場開發商的處罰應在千萬元以上。可出人意料的是,荊州紅星公司沒有繳納一分錢罰款,就在規劃部門補辦了《工程規劃許可證》。”
項目用地實際情況與登記資訊不符
荊州火車站位於荊州市荊州區的郢城鎮,是漢宜沿線6個火車站中規模最大的車站,站房面積約11980平方米。
2012年7月1日,荊州火車站建成並投入使用。火車站附近的土地,也成了搶手的“香餑餑”。
2013年11月28日,荊州市國土資源局發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出讓荊州火車站附近楚源大道南的一宗編號為P(2013)015號土地,該地塊面積103342平方米(約155畝),起始價高達3.64億元。
公告發佈7天后即2013年12月5日,由湖北紅星廣場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紅星公司)獨資成立的荊州紅星公司在工商局登記註冊。半個月後即2013年12月20日,荊州紅星公司以起始價競得P(2013)015號宗地。
2014年5月,荊州市發改委發佈《核準項目情況表》,荊州紅星公司總投資為12億元,工程建設包括10棟超高層建築(32+1),總建築面積為233045.5平方米。
2015年7月22日上午,法治週末記者隨同張慶華來到恒大名都售樓部,只見現場彩旗飛揚、花團錦簇。售樓部中間的電子螢幕上,“熱烈歡迎郢城鎮政府各位領導蒞臨恒大名都行銷中心”幾個大字十分醒目。在售樓部公示的“五證”中,記者果然發現,一份關於土地權屬的證書上只有封面沒有主頁。
法治週末記者仔細觀察後發現,這個證件由國土資源部監製,編號為42000001637的證件,上面加蓋的印章是“荊州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産登記專用章”,時間為:2015年6月25日。
2015年7月23日,記者來到荊州市國土資源局,了解紅星廣場的土地辦證情況。在該局一樓的資訊中心,工作人員依據記者提供的線索,翻遍了幾本登記表,也沒有找到紅星廣場的辦證情況。
陳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編號為42000001637的證件,也許不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因為在2015年1月30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窗口聯繫點的通知》,將荊州市確定為全國15個不動産統一登記窗口聯繫點之一。
也就是説,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以後不再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了,而是執行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産的統一登記。荊州共有三個不動産登記辦理點,分別是荊州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荊州區政府服務中心、荊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行政服務中心。
由於紅星廣場位於荊州區,記者於是又來到荊州區政府的服務中心,終於找到了紅星廣場的不動産登記資訊,顯示內容為——土地位置:荊州區楚源大道東側;土地面積:5755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服、城鎮住宅用地;登記日期:2015年6月25日。
頗為蹊蹺的是:荊州紅星公司受讓的土地面積為103342平方米,為什麼登記中只有57555平方米?荊州紅星公司競得P(2013)015號宗地的時間是2013年12月20日,為什麼登記日期卻在2015年6月25日?
面對記者的質疑,現場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況不清楚。”
神秘的用地和工程規劃許可證
資料顯示,2014年6月4日,荊州市規劃局為紅星廣場下發了編號為地字第JGB20140032的《用地規劃許可證》,用地面積:66046平方米。
法治週末記者在荊州市規劃局官網上看到:該局受理紅星廣場的《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申請,是在2014年5月23日。經辦人廖榮的初審意見是:1、我局2013年下達了荊北新區B-6、14宗地規劃條件(JGY20130198),國土局為上述兩宗地(以涉江路為界,分A、B兩區)統一齣具了土地出讓合同及附圖,現建設單位申請先單獨下達土地合同中B區的用地規劃許可證。2.發改委文件中關於荊州紅星廣場一期工程的範圍描述與土地合同中B區的範圍不一致。“基本情況如上,能否許可,請局領導審簽。”
在隨後的審核意見、復審意見、審定意見等處,記者看到上面均顯示:等待辦理。
2015年7月23日,記著來到荊州市行政服務大廳三樓的規劃局窗口,詢問紅星廣場《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廖榮告訴記者,紅星廣場的《用地規劃許可證》已發放,審核意見、復審意見、審定意見等顯示“等待辦理”與事實不符。“由於網路上傳的技術問題,公眾在規劃局網站上看到的資訊,有時和實際情況並不一致。”
記者提出了“發改委文件中關於荊州紅星廣場一期工程的範圍描述與土地合同中B區的範圍不一致”的問題,邵敏説,他們只是把收集來的材料,加上自己的認識判斷,如實寫到辦證申請書上。“至於最後辦與不辦,都是由領導定奪。”
聽邵敏這麼説後,記者與荊州市規劃局局長伍昌軍聯繫,希望他安排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但伍昌軍沒有回復。記者隨後打通了伍昌軍的電話,也被他匆匆挂斷了。
2015年6月26日,荊州市規劃局為荊州紅星廣場發放了《工程規劃許可證》。記者在規劃局的官網上看到:受理申請的日期是2015年6月24日,經辦人姜標本的初審意見是:1.規劃方案及建築單體由諮詢中心審查並復核蓋章,目前按批准總平面製作工程證附圖;2.土地證明文件提供的是建設用地批准書,目前尚未取得土地證;3.方案未配建公租房。“基本情況如上,請領導批示。”
2015年7月23日,法治週末記者來到荊州市規劃局,局辦公室肖主任讓記者找公共服務科的閻(音)科長。閻科長説,有關紅星廣場的辦證問題,要到具體辦理的市行政服務大廳去了解。“關於未批先建的處罰,現在已由規劃部門移交到城管部門。記者想要了解查處情況,可以去找市城管局。”
據悉,荊州市政府2013年9月29日下發了《關於市中心城區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決定單獨設置荊州市城市管理局,挂荊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行使市中心城區城市管理職能。“在行使市容環衛、市政佔道等行政處罰權、履行市容環衛行業管理和戶外廣告管理職能的基礎上,將城市管理綜合協調、考核評比,市城鄉規劃、市政園林、工商、公安交管、環境保護、水利、河道等部門行使的市中心城區公共區域部分作業、執法和城市管理職能調整到城市管理部門。”
2013年12月10日,荊州市規劃局與荊州市城管局簽訂《關於城鄉規劃行政處罰相關事權移交工作備忘錄》,其中規定:對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由城管部門依據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城鄉規劃部門不再行使行政處罰權。”
《備忘錄》還特別強調:“城鄉規劃受理規劃許可申請,應當查詢行政處罰資訊,對違法建設行為未經城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執行未結案的違法建設工程,不得補辦或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臨時規劃許可)。
當日下午,記者來到荊州市城管局,局辦公室雷主任明確表示,荊州紅星廣場一期的違法建設行為,城管部門至今沒有進行處罰。“至於規劃部門是如何發放的《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我們就不清楚了,這還得問他們。”
恒大武漢公司拒絕回應
2015年8月11日,法治週末記者來到荊州紅星公司的工商登記住所地,發現荊州區東環路11號已是人去樓空。
工商資料顯示,2015年2月12日,荊州紅星公司辦理了變更登記:一是將法定代表人由劉偉波變更為洪昌龍,二是將註冊資本由6000萬元增加為1.5億元,三是將股東由湖北紅星公司一家變更為湖北紅星公司、恒大地産集團武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武漢公司)兩家股東。
記者打通了當時登記的聯繫人劉南翔的電話,詢問荊州紅星公司的辦公地點。劉南翔告訴記者,紅星廣場項目已經轉讓給恒大武漢公司了,他已離開荊州,荊州紅星公司現在具體在什麼地方辦公,他也不清楚。
知情人告訴記者,荊州紅星公司2013年12月20日競得P(2013)015號宗地後,遲遲沒有項目動工的資訊。除了在靠近荊楚大道的地方建起一面廣告圍墻外,圍墻內的土地上雜草叢生,還有魚塘一樣的泥地。“直到2015年2月,情況才開始發生變化。”
為了找到荊州紅星公司的辦公地點,記者來到荊州區城管局。法規科的趙科長告訴記者,對於荊州紅星廣場未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問題,我局在2015年3月2日就下達了《責令停止建設決定書》,但荊州紅星公司沒有執行。
送達《決定書》的郢城中隊中隊長劉克新告訴記者,執行文書送達給了紅星廣場項目的負責人謝衛,“但他收到通知後並沒有停工,甚至連做筆錄也不配合。由於是市裏的招商引資項目,我們也沒有辦法”。
對於荊州紅星廣場是否屬於招商引資項目,記者短信詢問了荊州市政府分管城建規劃的副市長張萬超,但沒有得到回應。
2015年8月12日上午,記者在恒大名都售樓部附近的項目部,見到了從武漢趕回來的謝衛。一同接受記者採訪的,還有恒大武漢公司負責對外宣傳的品牌經理劉青青。
對於項目名稱由“荊州紅星廣場”改為“恒大名都”,謝衛認為這並不是改名,“恒大名都”只是樓盤的案名,所有的申報資料和銷售仍然是“荊州紅星廣場”。
對於荊州紅星廣場的開工日期、地權屬證明只有封面沒有主頁、《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施工許可證》補辦時的查處情況、售樓部規劃的兩層建成三層等等問題,劉女士都進行了認真記錄,表示向公司領導彙報後再答覆。
截至記者發稿時,恒大武漢公司沒有傳來任何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