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建住宅將強制配套養老設施
- 發佈時間:2014-08-09 11:5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杭州8月9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謝盼盼 實習生 邵曉鵬)浙江近日發佈建設工程新標準,要求新建住宅必須具備養老設施,並且建築面積最低不少於20平方米。浙江省住建廳方面9日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稱,此次標準出臺在全國屬首例,旨在推進養老服務事業快速發展,將來的養老設施管理交由民政負責。
記者從浙江省住建廳官網發佈的《浙江省城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規劃配建標準》中看到,新建住宅項目地塊必須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其中服務設施用房的套內建築面積不應低於該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的2‰,且最低不少於20平方米。
浙江省住建廳方面稱,國家和省裏都出文件明確規定要大力發展養老設施,其中新建住宅項目配備養老服務設施係工作之一。
據報道,截至2013年末,浙江全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897.83萬人,佔總人口的18.63%,同比增長4.68%。其中,百歲老人1794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69人。
老齡化趨勢加劇,養老需求十分迫切。對於養老設施,浙江省老年服務業協會秘書長詹傳東稱,現如今老小區面臨養老配套服務差及管理難度。
“養老問題的困難,最大的是護理員的人員和素質不夠,我們國家有些設備跟國外相差無異,但是軟體和服務上差很多。”詹傳東説,“居家養老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指數,就應該把養老護理員的條件改善。”
詹傳東稱,現在杭州大都是年齡偏大文化水準偏低的護理員,以後老年人的素質不像現在的老年人,以後的要求會增加。杭州民政局社會福利處副調研員、杭州社會福利協會秘書長楊立江也認為養老服務素質不高情況確實存在。
浙江省住建廳方面表示,老小區目前也在逐步改造,其改造的養老設施可以參照新建住宅的標準。
“老小區受環境限制,要騰出房間來不容易,所以結合實際,有條件的,逐步改造,新建的必須嚴格執行。”浙江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新建住宅養老服務設施將交由民政部門統一管理。(完)